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管理与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局:
为了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切实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全面推进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验收和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特制定《湖南省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管理与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湖南省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管理与验收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和落实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座谈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强化耕地质量监管,全面推进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验收和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管理与验收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耕地质量保护为目标,认真履行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进行管理与验收的重要职责。以建立和完善补充耕地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为重点,以开展耕地质量评定工作为切入点,按照“因地制宜、明确分工、部门协作、同步推进”原则,采取“重点示范、全面推进”的方式,着力开展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管理与验收工作,积极探索和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有效工作模式。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湖南省非农建设用地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办法》、《湖南省耕地质量评定暂行办法》的要求,试行补充耕地验收的方法、程序,探索补充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的措施,试行评定补充耕地质量的组织形式和工作环节,为修订和完善《湖南省非农建设用地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办法》、《湖南省耕地质量评定暂行办法》积累经验。通过示范县建设,促进全省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管理与验收工作全面推进。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按照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当地政府重视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补充耕地验收任务较重,农业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密切,并且建有土壤肥料样品检测分析能力等五个方面的条件,选择新化县、邵东县、芷江县作为省级示范县。开展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管理与验收示范工作,严格按照“四有”(有土壤样品检测报告、有耕地质量评定报告、有档案资料备查、有技术服务合同)“三到位”( 现场踏勘到位、取样到位、服务到位),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建立补充耕地质量培肥示范片,推广将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用于补充耕地的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实行种植绿肥培肥地力的示范,建立补充耕地质量本底数据库,开展补充耕地质量监测工作。以示范县建设促进全省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管理与验收工作全面推进。
(一)参与项目选址、立项可研审查,出具立项论证意见、编制补充耕地质量建设指导意见书。
积极参加对补充耕地项目选址、耕作层或表土层土壤剥离回填以及耕地质量建设等的论证,及时出具论证意见。在国土部门批准补充耕地项目立项,组织专家对项目区进行充分现场勘察,对综合整治或整理项目区耕地原质量进行评定,形成项目实施前耕地质量评定报告。根据立地条件(坡度、地形部位、成土母质等)、土壤属性(土体厚度、质地、剖面构型、障碍因素、土壤的理化性状等)、排灌现状等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实施中耕地质量建设指导意见书。指导意见书应包括耕作层或表土层土壤剥离要求、对剥离的土壤用途要求、对被剥离土壤的管理措施和补充耕地后续改土培肥措施及要求等。
(二)评定补充耕地质量。按照《湖南省非农建设用地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办法》、《湖南省耕地质量评定暂行办法》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组织专家对补充耕地进行实地踏勘、现场采样,将土壤样品进行分析化验,出具书面检验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编制《耕地质量评定报告》。研究提出完善评定耕地质量的技术指标、技术方法、评价标准和工作程序。探索不同条件下差别化地确定检测项目。
(三)参加补充耕地验收。在评定补充耕地质量的基础上,直接参与综合评价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工作,与国土资源部门共同提出对补充耕地的验收意见。运行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与补充耕地验收工作的有效对接机制,推行农业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开展对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验收的规范程序。
(四)指导和督促补充耕地质量建设。指导和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依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项目设计,按照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农业生产设施配套要求和耕地质量建设的指导意见书组织施工,加强对表土层和原耕作层剥离和回填的监理。有条件的地区要将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用于补充耕地的土壤改良、地力培肥。落实新开垦耕地地力培肥和耕种补助制度,利用补助资金开展对验收后的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探索落实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后易地用于补充耕地的组织方式和操作方法。着手建立补充耕地质量本底数据库。开展补充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研究提出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提高农作物生长适应性的对策措施。
四、保障措施
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合作,充分发挥科研、教学、推广单位的技术优势,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协调、强化组织。省级已成立湖南省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管理和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技术专家组。各市州县要分别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示范县应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国土资源、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示范工作重要事项。
(二)加强指导、定期督查。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示范县实行月报制度,要在每月月初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工作情况上报省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管理和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管理和验收领导小组将定期调查了解各地试点工作情况,督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组织专家对各示范县开展巡回检查指导。
(三)主动汇报,争取支持。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领导汇报,协调部门关系,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对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支持,落实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经费。要健全组织机构,充实人员,整合力量,改善管理与服务手段,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大宣传,搞好培训。结合耕地质量管理与执法年活动,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让技术人员了解掌握有关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意义及其工作取得的成效、探索的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主题词:耕地 质量 管理 方案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0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