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省耕地质量监测标识牌的通知
湘农土(保)字〔2011〕22号
各市州、县市区土肥站: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耕地质量监测的重视,我省耕地质量监测工作也在不断完善中。但由于监测点建立的年代不同以及地区差异,我省耕地质量监测点标识牌没有统一的标准,为了更好地做好全省耕地质量监测工作,规范耕地质量监测点的标识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识牌的要求
1、标识牌的规格与材质:按长×宽=120cm×80cm制作,摆放形式为立式。按照坚实牢固、经济实用、5-10年不变形、不倒塌的总体要求,选择标识牌材质应坚持因地制宜、就近取材的原则。建议采用两块白铁皮(厚5毫米,两面写字),中间夹厚度为10厘米木条,用螺丝固定;支撑柱采用直径为15厘米的PVC塑料管中间套直径为3厘米的角钢或不锈钢,用水泥浇灌而成,高2.0米(其中埋入地下0.5米,地上高度1.5米)。
2、标识牌的内容与式样:统一采用巨龙布喷绘制作,底色统一为深蓝色(纯色),字体统一为白色,字号可根据标牌规格和字数多少调整,做到布局合理,整齐大方,一目了然。标识牌正面内容及式样见图一,反面内容及式样见图二,标识牌正面向外。
图一:标识牌正面式样
图二:标识牌反面式样
3、标识牌内容说明: ①标识牌名称:统一为湖南省耕地质量监测点; ②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代码按省统一为6位数编号,省级和市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点代码(编号)由各市、县自行确定; ③地点:×县(市、区)、×乡(镇)、×村、×组、丘名(没有可不填); ④承担单位:监测点所在县市区农业局土肥站; ⑤经纬度:东经×××°××′××″ 北纬××°××′××″; ⑥土种:按湖南省土壤分类系统确定; ⑦典型耕作制度:按监测点实际情况填写; ⑧设立单位:统一为湖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 ⑨设立日期:按监测点设置年月确定,不按标识牌设置年限; ⑩监测点处理设置示意图:按监测点小区实际设置情况绘制示意图,示意图需标注方向,要求能通过示意图即可了解监测点小区的设置情况。 二、标识牌的制作要求 1、要求: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没有树立标识牌的必须按要求制作,已经有标识牌且大小相差20厘米以内的,标识牌大小不做调整,但正反两面的内容、式样要按标准重新制作。 2、质量:标识牌可用砖砌加水泥现浇,也可以水泥预制或铁皮,要求为10年内不需维修。 3、位置:标识牌应树立在监测点小区10米范围以内,处于易见、易保护的位置。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耕地质量 监测 标识 通知
湖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 2011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