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18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0-10-13 16:26  【字体:  

陈长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国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背景下,控制粮食安全来保证农民经济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情况

2016年湖南列入全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地区。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探索建立了质量合格+标识合格+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覆盖43个县市区的1253家农产品生产企业、57个市场,开具出具合格证400多万张,得到农业农村部的充分肯定。

2019年农业农村部部署在全国统一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要求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和养殖水产品五大类风险较高、消费量大的菜篮子产品全面试行合格证,重点将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主体纳入试行范围,鼓励小农户参与试行。我厅从实际出发,于2020年初制定印发《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湘农发〔202019号),将农产品追溯、身份证、合格证有机结合起来,明确今年6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休闲农庄生产的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和养殖水产品,上市时须开具出具合格证。同时,支持长沙、永州、郴州、常德、张家界5市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联合示范,鼓励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探索建立农产品准出、准入管理长效机制。

结合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管理等实际情况,我省推行的农产品合格证有三种样式:一是单独开具的纸质合格证,统一实行县市区邮政编码+生产者编号+农产品批次号的数字编码管理;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按一车一证、一批一证的要求,单独开具出具,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二是有外包装的食用农产品,统一印制在包装物表面适当位置,或印制后粘贴或悬挂在包装物上;实行质量安全追溯的,将追溯码打印或附着在合格证或包装物表面合适位置。三是实行身份证管理的农产品,提交《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报备表》,录入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平台,通过身份证二维码,可读取合格证信息。

二、其他几条具体建议的进展落实情况

(一)关于出台政策支持农业管理部门及地方高校给予农民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指导您提出:当前肥料、农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较大隐患,建议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支持土壤、农产品检测,鼓励高校在重金属中等超标的土壤进行修复试验,为安全生产提供有效指导。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在肥料监管和技术指导方面。一是严格肥料登记管理。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除尿素、氯化钾等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肥料产品免予登记外,复混肥料、有机肥料、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产、销售和使用。省肥料登记办公室按照相关肥料登记管理制度规定,严格生产条件现场考核,严审登记申报资料,严控登记审批时限,严把登记审批关口,确保肥料登记管理规范和农业用肥安全。二是加强肥料市场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每年组织开展肥料登记产品监督抽查,抽查结果公开通报,对存在问题的肥料生产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配合农业农村部每年开展1-2次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结合肥料企业现场考核,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力遏制伪劣肥料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及时发布科学施肥指导意见。与相关院校合作,每年制定发布《全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当地作物种类、种植制度、土壤类型和肥源状况,因地制宜制定科学施肥指导意见,全面普及科学施肥技术。深入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成果,改善和提升农产品品质。

在农产品及农药产品监管及生产使用指导方面。一是强化农产品监督检测。进一步加大农产品监督检测力度,监测范围覆盖全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监测涉及68种农药残留,2019年全省主要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为99.2%。二是严格农药管理。采取例行抽查、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抽检农药样品1343批次,合格率96%。严格农药生产许可。组建农药生产许可技术审查专家库,组织对省内农药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对企业生产能力、技术条件、安全生产等进行严格把关。目前,全省有33家农药生产企业办理了生产许可证。严格农药经营许可。全省已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14531张,其中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921张。严格农药质量监管。2018-2019年,我厅组织开展农药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对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和违规添加隐性成分进行检测,对标签二维码的规范性与符合性进行检查,结果全部合格。

在土壤检测和鼓励高校重金属污染治理土壤修复试验方面。2019年,重点推进奖补政策落实,制订了2019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方案,确定5家科研院所承担相关工作并安排经费900万元,有序推进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2020年我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推进工作机制,成立5个专家指导组,负责对口指导县市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二)关于出台政策支持农业大户及合作社,就地取材,自产生物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是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针对您提出的自产生物有机肥,我们重点抓了几项工作:

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全省58个生猪调出大县全部纳入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范围;省财政统筹安排2.15亿元,支持44个非调出大县和贫困县实施整县推进;同时向国家发改委申报立项4个非调出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是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2017年以来,在石门、安化等8个县实施该项目,目前全省建有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81家,年产能280万吨,2019年生产量98万吨。

大力恢复发展绿肥生产。2019年共创办绿肥示范点534个、示范面积57万亩,全省绿肥生产加快恢复发展。

大力推广普及秸秆还田。重点推广水稻留高茬旋耕腐熟还田、水稻撩穗收割腐熟还田、水稻覆盖腐熟还田免耕栽培、秸秆留低茬翻压腐熟还田、秸秆堆腐还田、油菜秸秆快速腐解还田、烤烟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水稻撩穗收割还田冬作直播等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全省推广秸秆还田5000万亩以上,秸秆资源肥料化利用率达60%以上。

三、下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一)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从我省实际出发,结合农产品身份证和追溯管理,推动全省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和养殖水产品五大类产品全面实行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准出准入机制,强化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依法加强肥料农药管理。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严格做好肥料登记管理工作,强化肥料市场监管。依法实施农药登记初审和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组织专家团队严格审查把关;加强证后监管,提升农药产品质量,确保农药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强对省内农药生产企业产品的监督抽查,实现对农药生产企业和产品全覆盖,从生产源头确保产品质量。严格农药市场监管,推进农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农药产品监督抽查,积极实施检打联动,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做好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试点工作,积极引导鼓励农户施用有机肥,加快建造和改善有机肥积造设施及条件,重点利用畜禽粪污制作堆肥,增加有机肥源,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四)加快恢复发展绿肥生产。加强社会宣传,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力度,抓好绿肥生产示范,鼓励、引导农户种植绿肥;积极争取财政投入,进一步整合相关农业项目资金,增加绿肥生产投入,不断扩大绿肥种植规模。

(五)大力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与财政、生态环境部门衔接,进一步加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力度,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进耕地安全利用。

(六)整体提升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推进市县级农业农村系统内部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加快农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大力推广应用快捷精准的农产品检测技术、方法和设备,强化基层监管技术支撑。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业务培训。2020年我厅将组织培训市县检测技术人员300人、基层监管骨干1700人。加大监督检测力度,落实双随机制度,强化监检衔接、检打联动,2020年我厅将组织实施省级监测1.4万批次以上。深化专项治理,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犯罪,从生产源头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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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1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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