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我厅系统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省职称领导小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经厅职改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厅领导同意,现就2004年度我厅系统职称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切实落实个人自主申报权。凡与我厅直属企事业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除外),只要符合条件,均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各单位应及时主动的提供便捷服务,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二、对省(境)外来我厅工作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因故不能参加当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经所在单位报厅职改办商省职改办同意后,由有关系列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临时进行评审,为这类人才开通职称评价“快车道”。
三、为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发展,允许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其他系列须先行评转)。
四、严格外语水平考试免试条件。从2003年起,因公(私)出国不能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免试外语。对政府派出的援外专技人员,在援外期间不能参加外语、计算机知识等考试的,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另外组织考试。从2004年起,允许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考试当年使用,且一律执行全国外语参评合格分数线,省内不再另行划定当年外语参评合格分数线。
五、积极推行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人才评价方法。从2004年起,经济系列(专业)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从2003年起已实行考评结合,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2004年起试行以考代评。试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只有考试合格者,才能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农业系列拟从2005年试行。
六、政工系列2003年外语合格成绩在2004年考评中继续有效(2004年须参加全国职称英语考试),其他申报评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学历、资历等),与经济系列的参评条件保持一致,并与其他系列职称申报同步进行。要求从政工系列转评至其他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系列《试行条例》规定的标准条件,转评至有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要求的系列,必须先取得全国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考
试合格证书。
七、关于2004年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材料、评审时间等方面,请按附件要求办理。
特此通知,望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报送2004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要求
[align=right]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align]
附件:
[align=center]关于报送2004年度农业系列[/align]
[align=center]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要求[/align]
一、报送材料要求
1、统一使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由各单位录入个人参评基本信息,通过磁盘或上网上报。材料上报前须按湘人发[2002]46号文件要求,将申报的所有材料在本单位宣传栏或醒目位置张贴7天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方可上报。
2、凡参加评审高、中、初级职务人员的申报材料,按“申报评审____任职资料材料目录“(样式附后)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系列除外)进行分类整理、装钉成册;其中“参评资格审查材料”与“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应分别装钉,每本材料必须打印“ 同志申报 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封面和“ 同志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所有材料一律采用A4纸,小于A4纸的有关材料必须粘贴在A4纸上。
《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专业技术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如系打印,则正反两面均需用16开纸打印,并需用胶固定装钉线。),参评论文原件及述职报告不必装钉,放材料袋中。
3、述职报告,按附后格式要求填写,并打印5份,随申报材料送审。
4、申报人按规定提交论文,如提交多篇的(且有原件),一定要注明一篇参评论文,并在右上角注明“参评论文”字样,论文专业须与申报专业一致。
5、对申报农业技术推广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者,需提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业绩登记卡》。
6、材料袋正面右上角须注明申报专业、材料袋底端封口处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专业。
7、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同时要按高、中、初级分别报送《申报评审2004年度 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打印件及软盘各一份(须用A3纸)。表内各栏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空栏、缺报。
8、需要呈报的其他材料按人事厅湘人发[1996]3号、[1997]40号、[1998]1号文件规定执行。凡规定的上报材料不全者,一律作不具备参评资格处理。
9、凡提交复印件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审核人签名并签署“已核原件”字样,并加盖公章。
二、时间安排
凡申报参加评审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其申报评审材料于6月25日前报送厅职改办,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评审其他系列高、中、初级(含全日制初定)职务,时间同此要求。
申报评审农技推广研究员职务,按农业部要求,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