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简报(第八期)
根据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湘农业发[2009]95号)要求,我厅组成五个督查小组于6月下旬至7月上旬分别对全省14个市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市州整治工作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市州按照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都制定了实施方案。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益阳、株洲、邵阳等市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它各市州都成立了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常德、益阳、张家界、邵阳、郴州、永州、怀化等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的考核内容,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湘潭市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了全市农资经销单位、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蔬菜基地农户。长沙、株洲、常德、怀化等市州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郴州、永州、邵阳明确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不低于财政收入的2‰。醴陵市以乡镇农技站(片站)为基础,在重点农产品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站,成立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增列了4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额事业编,充实市农业局、乡镇农技站(片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整治氛围。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各市州充分利用《食品安全法》宣贯、“3.15”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平台,广泛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一是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贯。省厅组织各县(市、区)农业、畜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500多人参加了高规格的《食品安全法》宣贯培训班。各市州县相继组织了不同层次的《食品安全法》宣贯活动,对基层干部、农资经销者、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农民群众进行宣传培训。二是利用各种媒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宣传造势。各市州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借助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介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常德市还在电视台开辟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专栏,对《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永州市农业局局长雷土明就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举行了答记者问,并在6月12日出版的《永州日报》全文刊发。醴陵市、湘潭县等农业局利用病虫预报信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飞信服务。
(三)突出重点环节,狠抓专项整治。各市州按照突出重点产业,重点整治源头环节的思路,结合本地区实际,抓好了以下专项整治行动:
1、蔬菜水果茶叶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各地都加大了蔬菜检测力度,检测批次均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0%。衡阳市今年投入8万元,帮助蒸湘区振兴蔬菜基地、雁峰区兴隆蔬菜基地、珠晖区田新蔬菜基地、石鼓区三星蔬菜基地建起了速测站,帮助企业开展自律性检测。为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各地积极培育各种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组织,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永州市冷水滩区的春翔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公司化运营,建立专门的冷库,蔬菜产品远销省内外。江永县的香柚科普示范基地全部实行标准化管理,有专门的植保员、施药员、保管员等,每次农事活动进行详细记录。湘乡市积极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建立了核发蔬菜放心菜销售证制度,由蔬菜市场对常年进行交易的菜农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菜农联系方式等电子档案,对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放心菜生产要求的守信农户,发放相关销售证明,市场开辟放心菜专销区,菜农持证入专销区销售,此举措深受农民欢迎,得到了市民的高度肯定。
2、“三品”专项整治行动。各市州十分重视“三品”认证工作,努力提高本地区“三品”保有量,坚持认证与监管并举,不断提升“三品”品牌公信力。一是加强“三品”企业监管,抓好自查自纠。各市州在“三品”专项整治中,进一步加强了对“三品”认证企业的规范,督促企业搞好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有问题的企业,责令整改。今年4月份,全省“三品”企业自查489个,自查率86%,自查有问题企业32个,整改28个,整改率88%。“三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查129个,自查率94%,自查有问题企业14个,整改10个,整改率74%。二是加强“三品”认证。益阳市通过企业产品获得认证后成功拓展市场典型案例来进行宣传发动,同时建立了任务考核制度,调动了各级农业部门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申报“三品”认证的积极性,目前,该市“三品”认证数已突破400多个,跃居全省第一位。怀化市为了改变“三品”认证工作落后状况,市农业局与县区农业局签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了各县区认证基数,加大了“三品”认证工作力度,今年“三品”认证有较大的增长。三是规范“三品”标识,加大违法打击力度。为打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假冒用标、违规行为,各市州多次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检,其中长沙市共开展了四次“三品”专项检查,查处使用假冒或过期标志12家企业,全省共抽检绿色食品543批次,有效地强化了“三品”市场监管。
3、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上半年全省共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10059家,出动执法人员17008人次,查处问题833起,涉及金额1914.1万元,责令整改409起,立案查处443起。各市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抓了两项工作:一是清理高毒农药。湘潭市查获高毒农药近9吨,常德市查获甲胺磷20件,娄底市查获甲胺磷48瓶,邵阳市查获甲胺磷30瓶,永州市查获甲胺磷0.01吨。二是规范农资经营。各地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对守信农资经营户挂牌公示,让农户放心消费。同时,各地积极建立完善农资经营建档制度,将农资进货、销售等环节进行详细登记,长沙、湘潭、岳阳等市对农资经营户建立了电子档案和销售台账,湘潭县农业局与各农资经销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三是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各地结合放心农资下乡活动,积极开展农资配送、统防统治等农资社会化服务活动,有效地减少了农药使用量,提高了农资使用效率,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由于各级农业部门的积极努力,今年上半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大部分市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了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氛围进一步增强。二是各地按照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基本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三是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提升。从今年上半年我厅组织的两次例行监测结果来看,前两次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均高于95%,比去年同期蔬菜合格率提高了2个百分点。今年肥料和种子抽检合格率分别为84.5%和95.2%,也分别高出去年同期7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四是农业部门服务功能得到了强化,部门形象得到了提升。醴陵市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2008年全市政府部门工作考核中获第一,农业部门的工作得到了全社会认可。
通过督查发现了不少问题:一是市与市之间,区县与区县之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市、县工作推进力度不够,未按《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执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二是部分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仍处于应付状态。三是部分农业部门负责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研究不够,思路不清晰,抓不住工作重点,争取不到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综合此次督查情况,大多数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开展得比较好,常德、益阳、邵阳、永州、郴州、怀化、衡阳、株洲、湘潭、岳阳等市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措施得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长沙市对此次督查重视不够,长沙县、宁乡县对前段工作未进行系统总结,督查中未提供任何开展整治工作的文字材料。
二、下阶段整治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各地要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贯,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农业部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增加投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二)强化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各级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要建立考核制度、问责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农业部门、农资经销者、农产品生产经营者。
(三)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要按省厅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总结上半年经验,认真抓好下半年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和农资打假力度,重点抓好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和假劣农资的清理整顿。二是进一步加强“三品”认证与监管,力争全省“三品”认证保有量突破3000个。三是以蔬菜水果茶叶为重点,加强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搞好产销对接,积极推进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
(四)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以乡镇为基础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并将监管体系延伸到村、组,加强农产品基地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执法和信息服务,从食品生产源头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