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水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调研报告
安仁县是水稻种植大县,有丰富的水稻秸秆资源。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提高和农村燃料结构的改善,水稻秸秆逐渐变成被付之一炬的“废弃物”。焚烧秸秆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影响群众健康和公共安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性的问题。加强水稻秸秆综合利用,从根本上解决焚烧秸秆问题,对于节约资源、保护大气环境质量、维护群众健康和公共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就水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问题深入到乡镇村及湖南万华生态板业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年生产12万立方米板材,已顺利通过生产许可证)进行调研,现提出如下意见,供参考。
一、我县水稻秸秆资源利用现状
(一)基本情况。我县水稻种植面积34.12万亩,秸秆产生量较大,据测算,全县年产秸秆约16亿斤(16万吨)。
(二)秸秆处理方式及原因。目前,我县水稻秸秆利用十分有限,除少部分秸秆用于自然还田、人工还田和作为工业原料用于生产天然板材,初步估算现有秸秆利用率为30%左右,大部分被焚烧或弃置。主要原因是秸秆利用价值不大,不能为老百姓带来实惠,如果从地里拉出来再卖给万华生态板业,作业费、运输费、人工费这些成本都要农民自己来负担,即使一亩地补偿20元,收支相抵,还要亏本。特别是在“双抢”期间,如果不焚烧秸秆,将给机耕和移栽晚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图方面、图省事,还是一烧了之对农民来说更方便、更实用。
二、我县水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工作措施
2016年,湖南万华生态板业有限公司入驻安仁,需要大量的水稻秸秆(以中、晚稻为主)为原料生产天然板材,同时,回收水稻秸秆,可以减少污染,降低大米的镉含量,提高大米品质,增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县委、县政府以此为契机,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出台了《安仁县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提出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目标,明确了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局、环保局、林业局、交通局和农机局及相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从县农业局、环保局、林业局、交通局和农机局等部门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成立专门班子,实施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的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制。二是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乡镇党委、政府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建立和健全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落到实处,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四到位”。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县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四是落实奖惩机制。建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考核机制,把秸秆禁烧、秸秆收储和购置秸秆打捆机任务纳入对各乡镇年度绩效工作考核内容,各乡镇务必完成秸秆收储和购置秸秆打捆机任务。对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不力的启动问责机制。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由县监察局按照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强化宣传发动,提高群众认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条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水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义,增强广大群众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同时,进村入户开展行宣传,发出《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焚烧水稻秸秆的危害,强化禁烧和综合利用舆论的引导。
(三)大力推广水稻收割机压低收割和秸秆打捆机作业技术。2017年,县农机局积极开展了水稻全喂入式收割机压低收割和秸秆打捆机作业技术推广。一是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演示力度。在单季稻收割时节,先后组织了全喂入式收割机矮桩收割、半喂入式收割机收割演示、秸秆打捆机田间打捆等演示8次,市领导、县领导、乡镇分管领导、农机合作社代表、农机经销商、农机大户、农机技术人员、农民共1000余人次参加。二是争取重视和支持。2017年,农机局争取省农机局的重视,已将秸秆打捆机纳入省补目录,争取县财政安排了秸秆打捆机的累加补贴资金和交通补贴,每台机具农户享受补贴资金共6.24万元,其中,省补2.88万元/台,县累补3.36万元/台,交通补贴标准为每吨50元。目前省补资金已到位,县累补资金正在核机结算中。到目前为止,我县已推广秸秆打捆机47台,秸秆打捆机累加补贴资金157.92万元。
(四)、强化监管手段,抓重点环节。由农业部门牵头,环保、林业、公安等部门参与,成立秸秆禁烧联合执法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群防群治,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实时监测和现场执法力度。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处500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7年,全县共处罚5起,罚款2500元,追究责任6人,形成了对焚烧秸秆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建设秸秆收储体系,推行秸秆工业化利用。建立了以万华生态板业为龙头、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市场运作、农户参与的秸秆打捆、收储和加工体系。目前,全县已注册成立了13家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专门负责秸秆打捆、收储转运等业务。万华生态板业派出技术人员到各专业合作社指导秸秆捡拾作业,帮助合作社把好秸秆收储质量关,及时将秸秆卖给万华生态板业。
三、我县水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效果不理想。2017年,全县水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理想。2017年,万华生态板业回收水稻秸秆1205.33吨,仅为年产秸秆的0.75%,各地水稻秸秆焚烧时有发生,禁烧没有从根本上杜绝。
(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存在的问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主要表现为回收利用率不高、政策激励能力不足,监管约束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一是部分乡镇 政府重视不够。由于部分乡镇 政府重视不够,致使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项措施没有得到全面落实,直接影响了政策的执行力,工作力度打了折扣。从我这次调研的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比较先进的乡镇看,如华王乡、安平镇高度重视,由乡镇牵头负责,乡镇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在此基础上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传导压力,直至把任务分解到农户。形成了层层有任务、层层有压力、层层有责任的工作机制。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得到很好的落实,禁烧和综合利用效果良好。二是政策激励能力不足。无论是从防止焚烧因素考虑,还是从综合利用角度出发,控制割茬高度是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关键技术环节。据测算,割茬从30厘米降低到10厘米,收割效率下降 30%,每亩机收价格须从100元提高到120元,机手的收入才能保证。万华生态板业秸杆收购仅为460元/吨,价格低,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利润空间小,不具吸引力。据调查,一亩地秸杆产生量130公斤,秸秆收购价每公斤0.46元,去掉收集、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成本后,所剩无几,农民根本无利润可言。三是监督管理不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巡查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贯彻。有效的巡查和末端监管是保证禁烧工作的重要环节。监管巡查制度不完善,没有建立健全操作有序、运作高效、保障有力的监控网络。今年我县就出现了巡查组充当救火队的现象;对源头、细节、关键环节的违法行为监控不力。对落实不力、出现大面积焚烧的直接责任人,处罚不到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是群众认识亟待提高。有些乡镇 政府没有把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摆到事关政府诚信形象高度来认识;焚烧秸秆违法的宣传、培训、引导农民回收利用秸杆的力度不够,秸秆回收利用还没有转变为农村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水稻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建议
2017年全县水稻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际和外地先进工作经验表明,要想实现水稻秸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目标,必须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重点地区禁烧到全面禁烧转变;二是由部门负责到地方政府负责转变;三是由水稻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府行为到广大群众自觉行动的转变。
(一)强化组织领导是做好禁烧工作的重要前提。全县水稻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和外地先进经验表明,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通力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水稻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才能真正扎实有效开展。华王乡乡长陈蒙之亲自动员部署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与各村“一把手”签订目标责任状,对工作不力村主要领导通报批评,引起了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的极大震动,由此掀开了声势浩大的水稻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效显著,基本实现了“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禁烧工作目标。党政主要领导重视了,坚定了做好水稻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力度和决心,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观望、畏难的情绪也就消除了,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各项规章制度才能得到全面贯彻,做到令行禁止,推动水稻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面开展。
(二)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是做好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举措。必须遵循“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原则,全面启动实施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采取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办法,从禁烧入手,推动水稻秸杆综合利用,使秸杆经济成为全县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通过以下途径实现资源转化:一是秸秆还田(以早稻为主)。秸秆还田(采取全喂入式收割机收割即可粉碎秸秆)是补充和平衡土壤养分,改良土壤的有效方法,对于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秸秆还田,不仅能提高磷肥利用率和补充土壤钾素的不足,地力亦可提高0.5~1个等级。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实行秸秆还田:①是秸秆粉碎直接还田。②利用高温发酵原理进行秸秆堆沤还田。二是秸杆加工(以中、晚稻为主)。加快秸杆收储运输体系建设,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发展秸杆收储大户,不断壮大秸杆经纪人队伍,形成秸杆收集、贮运、加工产业体系,提高秸杆回收率,做大做强万华生态板业。
(三)落实财政补贴是做好水稻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内在动力。实施水稻秸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需要加以政策引导,增加政府投入。一是控制留茬高度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关键一环。对利用机械收割,留茬高度低于10厘米的,县财政应给予农户每亩20元奖励,保证留茬高度控制在10厘米以下。二是重点推广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县财政适当给予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累加补贴。
(四)细化工作责任是做好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关键抓手。没有责任就没有落实,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体系健全,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乡镇政府是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县政府与各乡镇、直至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在此基础上,实行县、乡镇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度,村(居)支两委包干到村民小组,村(居)民小组包干到农户;县直部门分片包乡镇制度,由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行政单元及总体工作要求,组成工作组派驻各乡镇,协调解决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中突出矛盾和问题。各乡镇要通过收取禁烧保证金,明确要求,明确奖惩,形成层层有任务,人人有压力的责任体系。
(五)强化督查巡查是做好秸杆禁烧工作的有效途径。为保证禁烧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多层次督查巡查监控网络。一是实行责任督查。由县监察局牵头,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各督查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巡查、暗访。对处置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二是开展工作巡查。设立举报投诉组、应急监测组和巡查组,关键时段实行全天候巡查,24小时接报处置,全方位构建秸杆禁烧监控、巡查和调处体系。三是加密日常检查。各乡镇建立严密的乡镇、村(居)二级巡查包保网络,并抽调干部成立督查组、巡查组全面深入村督查指导,切实加大督查的力度和密度,最大限度和第一时间查究不足,严防死守,盯紧看牢,堵塞漏洞,确保万无一失。县禁烧办建立和疏通信息通报、上传下达、相互交流的渠道,通过“工作简报”、“督查专报”、“禁烧热线”等载体和媒介,及时发布禁烧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引导舆论关注,对禁烧工作进度、典型做法、存在问题等情况,日查日报,及时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落实。
(六) 注重宣传发动是做好秸杆禁烧工作的基础环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县各部门立足早谋划、早部署,召开大会,层层发动,全面动员,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靠前指挥调度。形成政府负责、领导重视、部门落实、群众参与、媒体监督、合力围剿的高压态势。二是加大宣传密度频度广度。广播、电视媒体要开辟专栏,在禁烧期间做到天天有图像、天天有声音、天天有文字。组织新闻采访组,奔赴禁烧一线宣传报道,营造舆论声势。三是宣传渗入村居农户,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把政策宣传到每一农户家中,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构筑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网络体系,确保每一农户都能认清形势,了解政策,自觉参与。
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涉及到千家万户,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社会工程、经济工程和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作难度大、压力重,任务艰巨,实现全面禁烧与综合利用具有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以抓系统工程、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突破口,切实做好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为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新安仁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