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渔政管理处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19-10-09 15:48  【字体:  

  主要职能:

  1.负责渔业监督管理。拟订渔业渔政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2.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拟订渔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提出渔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承担重点科研、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 

  3.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休闲渔业发展,承担渔业统计监测工作。 

  4.组织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指导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工作。负责水产苗种管理。指导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相关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它投入品的使用。 

  5.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负责渔船、渔机、渔具监督管理,组织渔船装备更新改造。拟订特定水域渔业发展政策、规划。 

  6.负责渔业资源、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制定休渔禁渔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生生物资源增殖。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评估。负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划定、建设和管理工作。 

  7.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和监督重大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组织重要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指导渔业节能减排工作。 

  8.监督管理渔政渔港,负责渔业航标、渔业船员、渔业电信管理,承担渔政渔港安全信息装备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省性渔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 

  9.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渔业应急处置和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0.编制渔业渔政有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投资项目需求和财政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11.完成省委农办、农业农业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王元宝

  地址:长沙市教育街66号

  邮编:4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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