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委(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委相关单位:
2018年,我委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现制定印发《2018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应高度重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将其作为开展监管和执法的技术支撑,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推进绩效评价和责任考核机制,认真落实各项监测任务。要加大监测力度,科学制定监测计划,落实经费保障,统筹安排实施;要加强监测信息运用,严格按程序发布,实行信息公开共享,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要加强检打联动和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和跟进处置问题,积极查办案件,采取通报约谈、发督办函、现场整改、案件查办等形式,推动工作开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市州、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落
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依据联动互补、检打联动的监测工作机制,坚持全区域统一标准、县市区全部覆盖的原则,突出规范检测行为,加强监测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精准性。省级开展蔬菜、水果、茶叶、稻谷、畜禽、水产品例行监测,数量6572批次(种植业4600批次、养殖业1972批次);开展蔬菜、水果、茶叶监督抽查,数量3000批次;开展主要农产品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数量不少于1000批次。市级开展蔬菜、水果、茶叶、稻谷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不少于2000批次,其中定量检测数量不少于600批次,开展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风险监测和排查。县级开展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数量不少于2000批次,其中,取得“双认证”资质的县市区开展定量检测总数不少于100批次,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乡镇开展监督抽查和风险排查数量不少于500批次,确保所辖区域内合作社、大户、农业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全覆盖。
三、加强沟通协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监测计划和方案的要求,加强与承担检测任务质检机构的配合与监督,分工合作,沟通协商,确保监测工作质量。市(州)、县(市、区)农业与畜牧水产部门分设的,要充分运用会商调度机制,开展工作衔接和合作,确保本辖区内农产品监测工作全覆盖。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与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及时通报抽检结果,做好监测预警和联合防控工作,探索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推进食用农产品联合执法,及时开展案件会商和移送等。
在监测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杨韶红,电话:0731-88866185,邮箱:hnncpzjc@163.com,省畜牧水产局质量安全与兽药管理处联系人:郭永祥,电话:0731-85515307。
附件:1.2018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计划
2. 2018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
3. 2018年省级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计划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
附件1
2018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计划
一、种植业产品
省级种植业产品监测与农业部例行监测相关要求基本保持一致,监测任务由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具体承担,重点监测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产品。
(一)监测时间
全年按季度开展四次监测,分别安排在1月、5月、7月、10月,其中蔬菜、水果每季度监测一次,茶叶于二、四季度各监测一次,稻谷于第四季度监测一次。
(二)监测地点
选择14个市州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作为监测地点,要覆盖所有县市区。其中,蔬菜监测地点为每个市州的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含农贸市场)和超市,每个市州需选择两个以上县市区生产基地。水果监测地点为每个市州的基地、批发市场和超市,批发市场数量不足的可在农贸市场补齐。茶叶监测地点为每个市州的基地和批发市场(含茶叶市场)、生产基地和超市(含专卖店)。稻谷监测地点在每个县市区选择2个以上乡镇,在种植区实地抽取。
(三)监测品种
1、蔬菜。当地主要生产和消费的蔬菜品种,以大白菜、普通白菜、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蕹菜、菜薹(心)、叶用莴苣、芹菜、菠菜、豇豆、菜豆、番茄、茄子、辣椒、黄瓜、苦瓜、西葫芦、萝卜、胡萝卜、马铃薯、山药、韭菜、洋葱、姜、葱和蒜为主。
2、水果。第一次监测品种为草莓和苹果;第二次监测品种为香蕉和西瓜;第三次监测品种为葡萄、桃和西瓜;第四次监测品种为柑橘、梨和枣。同时,视情抽取其它品类。
3、茶叶。主要监测有包装标识的绿茶产品,第二季度监测以春茶为主,第四季度监测以夏秋茶为主。
4、稻谷。监测当季中晚稻品种。
(四)监测数量
全年计划监测样品共4600批次,其中,蔬菜2800批次、水果1120批次、茶叶420批次、稻谷260批次。各市州监测数量详见附表1。
(五)监测项目
1、蔬菜、水果。监测项目为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乐果、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六六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灭多威、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甲萘威、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多菌灵、吡虫啉、氟虫腈、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虫螨腈、咪鲜胺、嘧菌酯、二甲戊乐灵、噻虫嗪、氟啶脲、灭幼脲、阿维菌素、除虫脲、灭蝇胺、甲霜灵、霜霉威、多效唑、氯吡脲、氯虫苯甲酰胺、氯菊酯、醚菊酯、虫酰肼、吡唑醚菌酯等68种农药。
2、茶叶。监测项目为六六六、滴滴涕、三氯杀螨醇、甲胺磷、乙酰甲胺磷、杀螟硫磷、联苯菊酯、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氟氰戊菊酯、氯菊酯、氰戊菊酯、吡虫啉、多菌灵、茚虫威、噻嗪酮、哒螨灵、啶虫脒、灭多威、苯醚甲环唑等20种农药。
3、稻谷。监测项目为敌敌畏、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氧化乐果、毒死蜱、三唑磷、吡虫啉、吡蚜酮、噻嗪酮、氯虫苯甲酰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克百威和水胺硫磷等15种农药残留量以及重金属铅和镉。
二、畜禽水产品
畜禽产品监测14个市州,由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负责开展监测,共监测1624批次。
水产品监测14个市州,由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负责开展监测,共监测348批次。各市州监测数量详见附表2。
附表:1.2018年省级种植业例行监测安排
2.2018年省级养殖业例行监测安排
附表1
2018年省级种植业例行监测安排
序号 | 监测 市州 | 第一次 (批) | 第二次 (批) | 第三次 (批) | 第四次 (批) |
1 | 长沙市 | 蔬菜50、 水果20 | 蔬菜50、 水果20、 茶叶15 | 蔬菜50、 水果20 | 蔬菜50、 水果20、 茶叶15、 稻谷260: (长沙县、宁乡市、醴陵市、湘潭县、湘乡市、衡阳县、邵东县、湘阴县、鼎城区、赫山区、祁阳县、慈利县和桂阳县各20) |
2 | 岳阳市 | ||||
3 | 张家界 | ||||
4 | 衡阳市 | ||||
5 | 常德市 | ||||
6 | 益阳市 | ||||
7 | 湘潭市 | ||||
8 | 株洲市 | ||||
9 | 娄底市 | ||||
10 | 邵阳市 | ||||
11 | 永州市 | ||||
12 | 湘西州 | ||||
13 | 怀化市 | ||||
14 | 郴州市 | ||||
合 计 | 980 | 1190 | 980 | 1450 |
说明:1、蔬菜、水果和茶叶样品在生产基地和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抽样比例为1:1。
2、抽样按照NY/T789-2004和GB/T8302-2013的规定进行,监测结果按照GB2763-2016和GB2762-2017判定。
3、市场取样自行购买样品并登记完整的采样信息,尽量抽取本地生产样品或有明确产地或进货渠道,来源不详的原则上不抽。
附表2
2018年省级养殖业例行监测安排
监测市州 | 合 计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岳阳市 | 148 | 畜禽产品:58 | 畜禽产品:58 | 水产品:32 | |
长沙市 | 148 | 畜禽产品:58 | 畜禽产品:58 | 水产品:32 | |
湘潭市 | 138 | 畜禽产品:58 | 畜禽产品:58 | 水产品:22 | |
株洲市 | 138 | 畜禽产品:58 | 畜禽产品:58 | 水产品:22 | |
衡阳市 | 138 | 畜禽产品:58 | 畜禽产品:58 水产品:22 | ||
郴州市 | 138 | 畜禽产品:58 | 畜禽产品:58 | 水产品:22 | |
常德市 | 148 | 畜禽产品:58 | 畜禽产品:58 水产品:32 | ||
益阳市 | 148 | 畜禽产品:58 | 畜禽产品:58 水产品:32 | ||
娄底市 | 138 | 畜禽产品:58 水产品:22 | 畜禽产品:58 | ||
邵阳市 | 138 | 畜禽产品:58 | 水产品:22 | 畜禽产品:58 | |
湘西州 | 138 | 畜禽产品:58 水产品:22 | 畜禽产品:58 | ||
张家界 | 138 | 畜禽产品:58 | 水产品:22 | 畜禽产品:58 | |
怀化市 | 138 | 畜禽产品:58 水产品:22 | 畜禽产品:58 | ||
永州市 | 138 | 畜禽产品:58 水产品:22 | 畜禽产品:58 | ||
合 计 | 1972 | 畜禽产品1624批次、水产品348批次 |
附件2
2018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
省级监督抽查主要针对例行监测和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品类和主要消费农产品,主要在所辖范围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三品一标”产地等规模化商品生产单位和市场取样。监测产品以本区域生产的农产品为主,兼顾市场大宗消费农产品,基地和市场的监测比例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同例行监测,监测结果按要求格式,在监测当月底前报送分析报告。省级监督抽查开展三次,分别安排在3月、6月、10月,委托14个市州的农产品质检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全年监测蔬菜、水果、茶叶共3000批次,每个市州蔬菜140批次、水果60批次、茶叶10-15批次。
附表:3.2018年省级监督抽查安排
4. 2018年省级监督抽查承担单位安排
附表3
2018年省级监督抽查安排
时间 地市 | 第一次(3月) | 第二次(6月) | 第三次(10月) |
长沙 | 蔬菜40批次 水果20批次 | 蔬菜50批次 水果20批次 绿茶15批次 | 蔬菜50批次 水果20批次 |
株洲 | |||
湘潭 | |||
岳阳 | |||
衡阳 | |||
郴州 | |||
永州 | |||
邵阳 | |||
常德 | |||
益阳 | |||
怀化 | |||
湘西 | |||
娄底 | 蔬菜50批次 水果20批次 绿茶10批次 | ||
张家界 | |||
总数 | 3000批次,其中蔬菜1960、水果840、茶叶200批次 |
附表4
2018年省级监督抽查承担单位安排
监测市州 | 承担监测的市级中心 | ||
第一次(3月) | 第二次(6月) | 第三次(10月) | |
长沙 | 娄底 | 永州 | 郴州 |
株洲 | 湘西 | 娄底 | 湘潭 |
湘潭 | 衡阳 | 益阳 | 株洲 |
岳阳 | 永州 | 衡阳 | 怀化 |
衡阳 | 长沙 | 邵阳 | 湘西 |
郴州 | 株洲 | 湘潭 | 邵阳 |
永州 | 常德 | 湘西 | 长沙 |
邵阳 | 郴州 | 怀化 | 张家界 |
娄底 | 怀化 | 郴州 | 岳阳 |
益阳 | 邵阳 | 株洲 | 常德 |
常德 | 张家界 | 岳阳 | 娄底 |
张家界 | 岳阳 | 长沙 | 永州 |
怀化 | 益阳 | 张家界 | 衡阳 |
湘西 | 湘潭 | 常德 | 益阳 |
附件3
2018年省级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计划
省级主要针对重要农产品、重要环节和重要节点开展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进行专项评估,对象为我省蔬菜、水果、茶叶和稻米的主要品类,监测生产和市场两个环节,以主要消费时段为重要节点。监测分三个层次开展:一是专项风险监测400批次,委托9个具有“双认证”资质的县级质检机构对主要区域内的主导农产品开展监测;二是随机风险监测600批次,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时间安排9月,重点监测中心城市和问题较多农产品质量安全,涵盖大宗消费的农产品;三是入市前风险监测1400批次,委托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每月对入市的主要农产品开展监测不少于100批次,保证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安排详见附表5。
附表5:2018年省级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安排
附表5
2018年省级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安排
监测安排 | 监 测 内 容 | ||
数量 | 品类 | 承担单位 | |
专项 风险监测 | 400批次: 蔬菜200 水果40 茶叶80 稻米80 | 浏阳蔬菜60批、 桃江、东安县蔬菜各50批 | 浏阳、桃江、东安县 农产品质检站 |
龙山、隆回百合 各20批 | 龙山县农产品质检站 | ||
柑橘、葡萄 各20批 | 澧县农产品质检站 | ||
绿茶50批 黑茶30批 | 桃源、君山、安化 农产品质检站 | ||
稻谷80批 | 衡阳县农产品质检站 | ||
随机 风险监测 | 600批次: 蔬菜280 水果140 茶叶90 稻米90 | 每个市州: 蔬菜20批 水果10批 茶叶、稻米安排为长沙市12批 其它市州6批 | 第三方检测机构 |
入市前 风险监测 | 1400批次: 主要为蔬菜、水果 | 对马王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市前的农产品监测每月不少于100批次 | 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