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典型经验】深化改革强体系执法护农保安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1-01-28 16:07  【字体:  

近年以来,常宁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执法护农总体目标,坚持深化执法改革抓亮点、法律法规宣传抓特色,涉农违法案件查处抓重点,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抓提高的原则,扎实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的顺利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农业行政执法环境。

一、高位推动,深化改革强体系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的部署指导,我们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主动与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机构全面合并。针对分散由局属各单位管理的农业执法大队、畜牧水产执法大队、农机监理站等执法机构全部合并,20205月成立常宁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我局管理的副科级单位,以市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统一执法。二是职能有效整合。通过认真谋划、科学统筹,有效整合兽药兽医、畜禽屠宰、种子、化肥、农药、渔业、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宅基地管理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目前已建立起一支廉洁高效、执法规范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初步形成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三是队伍优化重组。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内设办公室等3个股室;下设种植业执法中队、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中队等7个执法中队;充实执法人员53名,经执法考试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证。

二、加大宣传,围绕农业抓普法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行以案释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村村响、宣传车、明白纸、网络和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在执法过程中,通过广播电视、村村响、印发资料、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市共播发广播电视专栏4期、编印宣传资料4.6万余册,发放市政府《关于全市重点水域实行禁捕的通告》1.5万余份,制作特大型宣传标语30多处,悬挂宣传横幅0.3万余条。坚持送法下乡进村入户,让农业法律法规入脑入心,做到将普法融入农业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营造良好的遵法守法社会氛围。

三、重拳出击,查处案件保平安

坚守执法为民、服务三农宗旨,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农业综合安全。我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根据各个时期农事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活动,紧紧围绕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兽药、饲料等重点领域,先后开展农资打假、湘剑护农集中整治行动。围绕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的原则,紧抓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我局共受理举报线索43条,查处一般程序农业违法案件30件,其中查处种子案件5农药案件10生猪屠宰案件6禁捕退捕案件6农村宅基地执法案件3,查处的一起劣质农药案被农业农村部评为2020年全国优秀案卷。向市公安部门移送非法捕捞案件2起,结案2起。通过高压严管、铁面执法、重拳整治,形成了对农业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震慑。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素质

我局共投入资金130万元用于装修改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场所和完善执法装备保障。执法大队专门配备有执法专用车辆4台,渔政执法快艇1膄、冲锋舟2膄、专用照相机1台、专用摄像机1台、执法记录仪10台、电脑20台、打印机9台。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常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制度汇编》,细化量化具体的操作流程和奖惩措施,加大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案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要求,重新修订完善常宁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信息服务指南和工作流程等,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了制度到位、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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