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676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0-10-13 16:38  【字体:  

胡东风、印遇龙、陈彬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及生态环保工作稳定我省生猪生产的建议》(第676号提案)已收悉,衷心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对生猪产业发展作了深入研究,指出了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生猪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猪产业发展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建议。我厅对此高度重视,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明确了具体承办单位,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推进生猪稳产保供,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2018年非洲猪瘟疫情传入我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落实有力有效防控措施,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为生猪养殖场户抵御非瘟赢得了时间、掌握了主动、减少了损失,我省非瘟防控工作在全国防控工作会上多次交流典型经验。去年6-9月生猪大量去产能后,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促进生猪产业恢复发展。

1、扎实抓好非瘟防控。一是周密部署防控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20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指挥疫情处置,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为督促责任和措施落实,省防指及时制定六个到位、六个严禁、六个追责,确保责任到岗到人。二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持续抓好监测排查、疫情处置、消毒灭源、调运监管、两场保护、泔水管控以及打击私屠滥宰、正确引导舆论等关键措施的落实落细落地,先后在省内所有高速公路出入口、主要国省县乡道设置非洲猪瘟防控消毒检查站(哨卡)2064个,查获违规调运生猪及产品1035车,无害化处理生猪32582头、肉品139吨;关闭45家生猪交易市场,组织开展以大清洗、大消毒为主的夏季攻势行动,有效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三是严格疫情处置。主动对外公开有奖举报电话,认真核查每起疫情举报信息。对发生的疫情严格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封、杀、处、消措施,果断规范处置,最大限度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四是持续开展联防联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与住建、市场、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严厉打击泔水喂猪、私屠滥宰、随意丢弃病死猪以及恶意炒猪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五是切实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监管。及时对1822辆生猪运输车辆实行备案管理,严格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定期开展实验室检测,确保洗消效果。六是强化生猪屠宰监管。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与464个定点屠宰场(点)签订防控责任书,督促屠宰企业完善洗消措施和加强检测检验能力建设。

2、突出保护生猪基础产能。一是加强两场保护,以145个一级种猪扩繁场和184个万头以上规模养猪场为防控重点,全面推行封闭式管理措施,严格人流、猪流、物流和车流管控,落实行政监管负责人和技术监管负责人。安排20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16高代次种猪场完善生物安全措施以及清退周边小散户,规范两场周边3公里小散养殖户养殖行为,构筑两场生物安全屏障,建立动物疫病防控命运共同体。2019年以来,我厅多次派出督导组对两场开展生物安全措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导组当场下达《非洲猪瘟防控检查事项交办函》,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落实,有效保护了我省生猪种质资源和基础产能。二是规范入湘生猪及产品管理。严格执行跨省调入种猪(仔猪)审批、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实行入湘生猪及产品点对点调运备案审批,严防外省生猪违规传入疫情。

3、加强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我省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项目,累计投资1.8亿元,支持6个原种场、扩繁场,7个遗传资源保种场以及2个畜禽品种测定站建设。今年省财政出台政策,对从省外引进原种猪每头补助1000元。这些措施的实施,进一步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加快了我省种猪的选种选育,夯实畜禽种业发展基础。

4、推进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去年9月以来,我省把非瘟防控、生猪稳产保供、提质升级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2019年争取中央预算内分两批投资2700万元、9300万元,支持175个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省财政对年产能1-3万头、3万头以上的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分别补助50万、80万元;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共143家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申报贷款贴息,今年已拨付贴息资金1009万元。截至3月底,全省已开工建设万头以上大型规模养猪场267个,计划总投资179.87亿元,设计栏舍面积607M2,可新增产能1200万头以上,其中48个项目建成投产,在建规模猪场219个。同时,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在我省长沙、湘潭、娄底、株洲投资湘中优质湘猪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扶持区域内宁乡花猪、沙子岭猪、大围子猪和湘村黑猪等特色优质湘猪繁育、养殖、屠宰、冷链、加工、销售全产业链,拟通过三年努力打造特色猪100亿元的产业。

5、规范禁养区设置。省生态环境厅与我厅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养殖环评服务,全力推进禁养区的调整与规范。经生态环境部确认,我省涉及禁养区调整的有98个县市区,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4851个、面积50506.13平方公里。通过重新划定与调整,将原有的禁养区依法调整为2913个、面积34892.50平方公里,调减禁养区面积15613.63平方公里,面积减少30.9%,按期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排查工作。截至228日,全省已经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发布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还出台文件为生猪养殖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新建年出栏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只需登记备案,无需办理环评审批;年出栏达到5000头以上的只需提交承诺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部门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6、尽力满足养殖场用地需求。省自然资源厅将生猪养殖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允许使用一般耕地,不要求落实占补平衡;允许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规模突破15亩的上限规定;允许生猪生产企业建设多层畜舍用于生猪养殖;建设生猪规模养殖场允许占用少量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省林业局明确占用林地的生猪养殖项目委托县市区林业主管审核审批,并对占用宜林地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制。对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的生猪项目,不受林地定额问题影响;允许使用二级以下公益林用于养殖场建设;今年以来,共办理生猪养殖项目使用林地149宗、230公顷;对新建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将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留成部分实行统筹安排,专项返还用于生猪养殖项目的植树造林和恢复森林植被。

为认真落实好你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推进我省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持续深入做好非瘟防控工作。一是压实养殖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督促完善养殖场生物安全防护设施,管好生猪、车辆、物资和人员进出,严格清洗消毒,规范疫情排查报告,严防疫情传入或病猪流出。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联防联控,落实落细综合防控措施,规范疫情报告处置,积极推进分区防控和无疫小区建设,组织开展非瘟防控夏季行动,广泛消毒灭源,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加强生猪调运监管,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违法违规调运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炒猪行为,严格疫病检疫检测,防止调运环节引发疫情,坚决防止非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反弹。

2、加快全省生猪生产恢复。优质湘猪提升工程为抓手,提质量、铸品牌、增效益、防疫病、保安全、护生态,增加优质湘猪供给,做响优质湘猪品牌。针对生猪生产存在的短板弱项,我们将继续争取国家及省政府支持,大力推进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生猪核心育种场的提质改造和扶持力度,支持生猪新品种(品系)选育,为全省生猪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充足的优质种源。支持大型种猪企业开展联合育种科研攻关,提高种猪生产性能。进一步加强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恢复生猪生产政策协调联络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共同协商,统筹解决融资难、用地难、审批难等问题,全力推进生猪稳产保供。

3、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一是争取省委省政府重视。巩固和充实畜牧兽医机构和队伍,按照国务院要求,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进一步健全省、市、县级动物防疫行政管理、卫生监督、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稳定动物检疫和基层动物防疫员队伍,建立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二是有序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扩大强制免疫、动物诊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培训与服务、第三方实验室检测等购买范围,提高兽医社会化服务水平。三是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战略合作,启动防控关键技术研究,加速推进我省动物疫病防控从有效控制向净化消灭转变,全面提升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和水平。

感谢你们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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