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92号建议的答复
湘农业议字〔2024〕83号
唐国辉、陈长青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建议》收悉,建议内容贴合实际,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总体符合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方向与要求,为我们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有效的指导与参考,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经商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关注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省委、省政府将农业社会化服务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历年的省委一号文件都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供销合作总社等省直有关部门积极出台各类政策措施、筹措安排相关资金支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一是支持培育服务组织。2023年,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1100个。根据中央资金管理要求,省级根据资金绩效目标任务将测算安排资金到县,由各县市区综合测算确定当地具体补贴标准。近三年累积培育支持示范中心(含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达150个,共安排资金1.5亿元。鼓励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供销系统服务主体,通过业务指导和项目资金支持等方式,精心培育壮大市县两级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2023年初,全省系统能够承担全程托管服务的组织为106家,能够开展单环节或多环节托管服务的组织为402家;2024年,分别增至215家、600家;年经营收入过千万元的有23家,过亿元的有2家,带动和服务小农户10万余户。二是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023年,安排资金4.2428亿元,支持县市区开展早稻集中育秧、水稻机插机抛秧、统防统治、收割与烘干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近十年累计安排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20.8亿元。2023年,各级财政投入保费补贴40.24亿元,其中中央补贴18.68亿元、省级补贴12.99亿元、市县补贴8.57亿元,支持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到61.93亿元;在稳住中央补贴大宗险种基本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省以下特色品种农业保险业务市场化改革,建立“保费补贴、超赔补偿、绩效奖补”三补机制,探索通过政策性支持和市场化引导一体两翼、双轮驱动的方式增加品种、扩大范围、提升服务。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等单位联合印发《湖南省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实施方案》,提出要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服务创新试点,拓展农业生产设施抵质押贷款,支持农业仓单、品种权(证书)、应收账款等担保融资业务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等27条措施。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财政厅等8部门制定了《湖南省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意见》,支持农村产权经营主体以自有产权或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获取的产权向金融机构申请抵(质)押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基于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农村资源要素流转提供融资贷款。另外,在服务主体用地方面,去年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设施农业发展规范用地用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服务主体的合理用地需求。三是支持加大培训力度。2023年,统筹安排培训费用1.2亿元,支持开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头雁”等项目;定向培养基层农技、水利人才,省财政据实安排定向生的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截至目前已累计培养3973人。
在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我们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深入探索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取得了长足进步。一是服务试点扎实推进。全省先后在74个县市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试点86批次,在4个县、4个服务组织开展国家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在6个县、6个服务组织开展省级创新试点。2021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省级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示范创建工作,通过试点示范,为面上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2024年我们由点及面,在全省110个县市区全面部署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支持县市区开展早稻集中育秧、水稻机插机抛秧、统防统治、收割与烘干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二是服务主体蓬勃发展。通过试点探索、示范引领,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全省各类服务主体发展达8.1万个,涌现出了一批服务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水平高、节本增收效益明显的发展典型。如隆平好粮科技有限公司辐射湖南、湖北、安徽等多个省份,服务面积170万亩,服务农户10万余户。湖南锦绣千村农业专业合作社在澧县及周边市县建立了15家乡镇分社、137家村级服务站,服务面积达50万亩,服务带动小农户3万余户,等等。三是服务模式加快探索。各地在社会化服务实践中,探索总结了益阳“十代”托管服务、锦绣千村“三级建点”、隆平好粮“五好服务”、安仁县“农机租赁”等一批特色鲜明、深受农户欢迎、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模式;探索完善了“合作社+农户”“合作社+服务站+农户”“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有力提升了湖南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力。四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聚焦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划算的问题,积极引导服务组织提供托管式全程服务、点单式个性服务、代耕代种服务等各类不同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从产中服务延伸向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服务,从粮食产业拓展至水果、蔬菜等经作产业,更好地满足了农户不同需求。同时,创新运用新技术、新装备赋能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优化服务供给,推动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全省以粮食为主的服务组织达6.63万个,2023年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达9000万亩次以上,覆盖面积超4800万亩,约占全省粮食种植面积的67%;服务带动小农户近545万户,亩均节本增收180元以上,有力提升了小农户种粮积极性,促进了农民增收。
根据你们的建议,下阶段,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继续会同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因地制宜,加大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力度,在去年安排4.2428亿元支持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今年增加到4.8245亿元,同时统筹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2亿余元,全省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总盘子近7亿元。鉴于不同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基础条件、发育水平不同,调节不同补贴标准,精细化补助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对农业生产的引导作用。比如今年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方案就明确规定,原则上开展服务的财政补助占服务市场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丘陵山区、脱贫地区可适当调高补助标准。
(二)紧盯薄弱环节,加快补齐短板。对粮食产业的集中育秧、机插机抛、烘干仓储等突出短板,将集中力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今年单集中育秧环节的支持就达4.2亿元;对市场发育基本成熟、普及程度较高的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环节,以市场运作为主。水果产业方面,在品种改良、采摘、修剪等环节加强社会化服务探索。蔬菜产业,在设施育苗、商品化处理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特别是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对经作和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但建设成本很高,单个经营主体建设不划算,我们将针对这一瓶颈深入探索推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可行路径。
(三)聚焦主体培育,提升服务能力。一是继续加大力度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2024年将继续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支持力度,全省支持不少于500个农民合作社和680个家庭农场,同比增加了省级示范创建数量。同时进一步优化省级区域中心创建条件,实现社会化服务县全覆盖,今年全省创建25个区域中心。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半径长、服务领域广、服务方式灵活的优势,努力服务带动更多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将服务质量、辐射区域面积、新技术新装备推广成效、农业全产业链发展贡献度、节本增收成果等指标作为衡量服务组织优劣的重要评判因素,培育打造一批行业标杆和服务典型,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各类服务组织公平有序地在竞争中发展,让优秀的服务组织能够脱颖而出、不断壮大。三是创新服务模式。充分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探索创新村集体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行模式,推动村集体在组织协调、资源管理、为农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特别是协调将耕作条件不太理想的复垦耕地就近整体打包流转给大户。探索将复耕复种的服务纳入社会化服务的支持内容。引导基层供销合作社等供销系统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多方参与,不断建强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引导服务组织在服务过程中积极推广应用新装备、新技术、新模式,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及粮食生产经营水平。
(四)抓好统筹协调,合力推动发展。统筹农业农村(农经、农机)部门、财政、金融办、供销合作社等各方力量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协同发展。一是在金融、保险等领域给予服务组织更大支持。在金融政策方面,我省将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互动,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和再担保体系建设力度,健全资本补充、代偿补偿、保费补贴“三补”机制,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增信能力。进一步发挥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不断完善信贷风险补偿、直接融资补助、融资创新奖励等激励机制。同时,进一步研究环境权益融资试点办法,探索将林地经营权、公益林和天然林收益权等环境权益及其收益权作为合格抵质押物。二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今年省财政将继续统筹安排培训经费支持开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头雁”等项目;定向培养基层农技、水利人才。省农业农村厅和省供销合作总社将联合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并重点指导基层加大对服务组织的技术培训和业务培训,着力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农业技术能手。通过“耕耘者”振兴计划,今年还将重点培训840名乡村治理骨干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