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901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6-09-04 16:53  【字体:  

徐大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助推湖南省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与体系建设,夯实执法根基”

(一)完善法规政策配套。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于2025年12月27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新法的落地实施,我省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培训活动,并结合我省实际,正着手研究修订《湖南省渔业条例》等相关配套法规制度,进一步增强渔政执法的可操作性。

(二)健全执法协作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5〕14

号),明确要求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力量整合,加大与长江海事、长江航运公安等中央在湘单位协作联动,推进“一江一湖四水”及交界复杂禁捕水域协同治理。我省建立了“湖南省长江十年禁渔厅际联席会议”机制,不断凝聚执法合力,完善行刑衔接、跨部门协作及流域联防联控,健全全链条舆情应对体系。岳阳县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9个部门的847项执法权整合为综合执法“一柄利剑”,成功实现了从“九龙治水”到“握指成拳”的转变。

(三)加强渔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3〕28号),不断强化渔政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巩固禁渔成果。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将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渔政执法人员转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编制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党中央关于行政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务员编制的调整需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编制管理政策统筹研究。我厅将配合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认真研究,在政策允许的框架内推动执法队伍管理机制的优化完善。

二、关于“加大投入与科技赋能”

(一)升级现代化执法装备。长江十年禁渔以来,省级投入4000多万元,购置执法装备配发各县市区,构建天空地一体化全省渔政管理智能监管系统。对62个管理河长50公里或水域面积5万亩以上的县市区,集中采购78架无人机。长江湖南段、

洞庭湖水域相关县市区按照每县1船2艇,四水流域各县市区按照县1艇1舟的原则分配。目前全省配备渔政执法快艇420余艘,执法车辆140余辆,无人机180余架,基本满足渔政执法需求。

(二)深化智慧渔政建设。我省在智慧渔政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各地积极探索创新。14个市州、78个重点水域县市区建设智慧渔政监管网络,目前建有视频监控2300余个,雷达200余个。今年,省农业农村厅与长沙市联合建设智慧渔政监管平台,升级洞庭湖重点水域县市区智慧渔政平台,提升精准识别能力。促进岳阳市洞庭湖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依托AI+智慧渔政,构建“天—空—岸—水—底”五位一体的全流程、全场景、全智能禁渔监管体系,助力打造全国湖泊流域智慧化综合执法标杆。

(三)保障执法运维经费。我省将继续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持续加大对渔政执法装备更新维护,统筹中央油补资金加大“智慧渔政”系统建设和执法船舶运维的投入力度,督促涉渔工程补偿资金落实,确保科技手段持续发挥效能。

三、关于“聚焦关键领域与突出问题”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省委、省政府始终将禁渔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省厅际联席会议机制高效运转,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同向发力,持续深化“渔政亮剑”“平安长江”“打非断链”“清网行动”等专项执法,从严从重从准从快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2025年,全省农业农村部门查办涉渔违规违法案件1516余件,公安部门侦办非法捕捞水产品

犯罪案件366件,市场监管部门查获各类案件22件,有力遏制了非法捕捞反弹势头。全省水域鱼类监测数量由2022年的121种增至174种。长江江豚数量由2017年的110头增加到现在的194头,成为长江流域增长最快的水域之一。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较禁渔前提升3个等级。

(二)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近几年来,在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下,我省持续开展了包括黄鳝、牛蛙等水产品在内的重点问题产品药残攻坚治理行动。2025年,省食安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突出问题全链条整治暨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措施主要有加强投入品监管、推动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升级改造、大力发展设施渔业、严格落实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等措施。为强化农资管理,我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个部门每年都联合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从农资生产、流通到科学使用,进行全方位规范。通过全省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努力,目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三)规范渔业生产经营秩序。每年部署“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开展持证养殖生产监管执法和长江流域禁捕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深化多部门联动和跨区域协作,深挖扩线打击“捕运销”犯罪团伙。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采取通报约谈、联合挂牌整治等手段,压紧压实各地责任。2025年,责令整改养殖企业28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线索

8起,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273艘。

(四)维护渔民合法权益。认真落实退捕渔民保障政策,加强动态跟踪回访,拓宽就业渠道,优化技能培训,引导退捕渔民从“捕鱼人”转变为“护渔人”“产业人”。畅通渔民诉求反映渠道,规范执法行为,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注重执法方式方法,依法处理渔业纠纷,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2025年全省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退捕渔民转产就业率达到100%。

四、关于“推动社会共治与普法宣传”

(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对举报违法行为的群众给予奖励。全省各地设立渔政举报电话93个,兑现有奖举报奖励资金10万余元。各地还积极探索建立协助巡护3576人,吸纳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人员387人,延伸渔政执法触角,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加强常态化普法教育。我省就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宣贯工作进行了部署,强化普法宣传与执法培训。各市州制作宣传图册等100万余份,坚持利用多种媒介和渠道,在重点水域、农村渔村、水产市场等地常态化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深入宣传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意义、禁渔期禁渔区规定、安全生产等方面知识,不断提升渔业从业者守法意识和社会公众法治认知。

(三)曝光典型案例。定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违法违规渔业案件公开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审结的蔡某、邓某特大非法捕捞案,涉案渔获物4万余公斤,8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该案作为长江十年禁渔以来湘江流域涉案渔获物最多的案件向社会公布,产生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永州等地检察机关通过“以鱼偿渔”方式,让非法捕捞者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实现惩戒与教育的双重效果。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宝贵建议,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为契机,加快完善我省配套规章制度,健全渔政执法体系,加大渔政执法科技投入,提升执法效能。深化多部门协同联动,不断完善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做好普法宣传和社会共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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