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2024年7月至9月,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开展了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通过抽查245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执法人员发现共3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可能导致其养殖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应予以进一步关注。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
所在地 |
养殖品种 |
超标参数 |
药物类型 |
1 |
望城益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长沙市望城区靖港镇新峰村44组 |
甲鱼 |
呋喃唑酮类代谢物 |
禁用药物 |
2 |
岳阳雪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通湖分公司) |
益阳市大通湖区沙堡村五组 |
牛蛙 |
呋喃西林类代谢物 |
禁用药物 |
3 |
桑植县丰年家庭农场 |
张家界市桑植县竹叶坪乡茶垭村 |
鲤鱼、翘嘴鲌 |
地西泮 |
不得检出药物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731-85046125。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