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省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专家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6-06-30 21:39  【字体: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病净化、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等疫病防控工作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能力建设、项目管理、评审评估、政策制定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助力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公开征集全省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技术推广单位等,公开征集从事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病净化、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等动物疫病防控领域,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组织纪律观念较强,能够积极配合业务开展部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熟悉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病净化、兽医实验室运行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发展动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申报专业须为本人所学或从事专业,且从事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病净化、兽医实验室运行管理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及近年来多次参与动物疫病净化、兽医实验室能力评估等工作的管理、组织实施和协调的技术人员优先。

4.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可以胜任评审工作,能够承担监测采样、现场考察、会议评审、咨询指导等工作。

5.无违法犯罪或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动物疫病净化、兽医实验室能力评估等相关的工作咨询、项目评审、技术评估、绩效评价、培训指导、安全检查等工作,承担省农业农村厅委托的其他专项任务。其中,参与兽医实验室能力评估的专家仅限于各级疫控机构(含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兽医实验室在职在岗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四、征集程序

1.自愿申报。申请人填写《湖南省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专家申请表》(附表1),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盖章后,将学历、职称、有效身份证明、获奖成果、科研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6年7月10日前寄送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扫描电子版(含盖章版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档)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查。省农业农村厅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

行审查。

3.公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入库。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专家库,纳入相关行业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联系人:汪洪冰;电话:0731-85995145;邮箱:41392275@qq.com;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708号。

附表:湖南省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专家申请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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