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农业行业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6-09-20 16:04  【字体: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各农业行业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湖南省检验检测行业专项整治协调机制办公室《全省检验检测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定于2026年9月至2027年2月开展全省农业行业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聚焦检验检测领域“检测多、检测假、检测贵”等重点风险隐患,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压实各方监管责任和机构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农业行业检验检测体系健康规范发展。

二、整治对象

全省范围内130家取得CATL资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见附件1)和4家取得CASL资质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检测机构。

三、整治内容

(一)检测资质合规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无证开展检验检测活动、资质过期未延续仍从业等问题。

(二)人员岗位履职情况。核查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整治人员挂证、岗位人员履职缺位、未严格执行“谁检测、谁签字、谁负责”制度等问题。

(三)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检查机构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试剂耗材管理、环境条件控制、样品采集流转保管等工作落实情况,排查内部质控、能力验证未按规定开展等问题。

(四)检测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数据、超范围检测、虚假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租借资质、挂靠转包、委托无资质机构开展检测等问题。

(五)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梳理以往日常监督、内审评审、飞行检查、监测评估发现的问题,核查整改闭环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屡查屡犯等现象。

四、整治安排

(一)全面自查阶段(9月底前完成)

各市州迅速部署推进整治工作,压实属地监管职责,所有检验检测机构对照整治内容逐项自查,全面客观查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同步制定整改措施。市州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机构自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9月30日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专项整治问题清单》(附件2)汇总报送省厅。

(二)省级核查阶段(10月底前完成)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农作物种子检验检测机构分别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和种业管理处组织实施。省级结合飞行检查、监测质量评估等工作,对部分市县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靶向核查,对登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整改清单。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7年2月底前完成)

对发现的问题,各机构要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实行闭环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按规定程序做好线索移送,落实行刑衔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各级机构要举一反三,把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完善日常监管、风险预警、信用管理等工作机制,推动农业行业检验检测机构规范运行。

五、有关要求

各地要坚持当下整治与长效治理并重,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统筹本区域整治工作,督促各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如实开展自查自纠,严把质量关。要强化协同处置,对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处置,及时报送相关情况。联系人: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杨韶红,电话:0731-88866185,邮箱:hnncpzjc@163.com。

附件:1.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名录

      2.全省农业行业检测机构专项整治问题清单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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