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26年省级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通知
湘农办发〔2026〕34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5〕4号)精神,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全链条服务能力,结合《关于加快推进省级区域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切实提升粮油生产综合保障能力的实施方案》(湘农发〔2025〕38号)等文件要求,经商省财政厅同意,决定开展省级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条件
省级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农事服务中心)应聚焦粮油等主要农产品,具备集中育秧(苗)、机械化作业、飞防植保、烘干仓储、秸秆综合利用、机具存放及维修保养、技术培训及主体服务、应急救灾等功能。申报主体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服务组织等,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3年以上。本次申报分以下两种类型:
(一)省级大、中型农事服务中心
1.有效新增投资规模:平湖区1600万元以上,丘陵区1280万元以上,山区1120万元以上(大型);平湖区1200万元以上,丘陵区960万元以上,山区840万元以上(中型)。
2.设施设备要求:育秧播种生产车间不小于500平方米,催芽暗室不小于200平方米,集中育秧标准化大棚不小于20000平方米或批次育秧可服务大田不小于3000亩,配备自动化高速育秧播种成套设备及辅助设施。机库棚不小于1200平方米,非露天秸秆储存及综合利用区不小于2000平方米,耕、种、管、收、秸秆综合利用等环节在用大型农机保有量40台(套)以上,原值500万元以上。烘干机房(工字钢结构)不小于600平方米,配备烘干机、热风炉等装备设施,烘后暂存区仓储能力不小于80吨。培训教室不小于100平方米。相关功能区面积可结合作业季统筹。
3.服务能力要求:服务半径10公里以上,年累计服务4万亩次以上(含流转面积),其中水稻机插机抛、油菜机械化播栽服务1万亩以上;批次烘干能力不小于160吨;年收集处理水稻、油菜秸秆不小于5000亩;年培训农机手、修理工等100人次以上。
4.其他:建有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签订应急救灾协议。
中型农事服务中心,已量化设施设备和服务能力要求可放宽至上述指标的80%。丘陵区、山区申报的大、中型农事服务中心,已量化的设施设备和服务能力要求可分别放宽至对应类型农事服务中心相关指标的80%、70%。
(二)省级小型农事服务中心
1.有效新增投资规模:平湖区400万元以上,丘陵区320万元以上,山区280万元以上。
2.设施设备要求:大型拖拉机、收割机、高速插(抛)秧机、机械化育秧设施、烘干机等大型机械设施:平湖区不少于20台套,山丘区不少于10台套;农机保有量原值300万元以上,近三年内购置农机原值应达到100万元以上,近三年内购置的“平急两用”的应急救灾机具原值达到80万元及以上;有机库棚、维修间、培训教室等。
3.服务能力要求:单批次烘干能力:平湖区80吨以上,山丘区40吨以上(否决项);上年度服务覆盖面积:平湖区1万亩以上,山丘区5000亩以上;可从事常用农业机械的局部性换件修理、一般性故障排除及整机维护等维修服务。
4.其他: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签订应急救灾协议。
近三年获得省级100万元奖补的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或省级示范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今年不得再申报。
否决项(适用于所有类型):2024年以来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农民利益等不良事件;被行业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有不良信用记录;主要负责人涉黑涉恶。
二、支持数量及金额
省级大型农事服务中心不超过5个,每个奖补400万元;省级中型农事服务中心不超过10个,每个奖补300万元;省级小型农事服务中心不超过30个,每个奖补100万元。项目资金分两次下达,省级遴选通过后先下达50%的项目资金,其余50%资金待县级项目验收后下达。其余达到要求的申报主体列为培育对象。同一申报主体不得同时申报多个档次。2026年以前已获得100万元奖补的主体,可申报更高档次,但需按规定计算新增投资,且原有已奖补设施不重复计入。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省级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申报书》及佐证材料(见附件1)。
(二)县级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把关,择优推荐至市州。县级往上申报时,要附本县市区原有中心、拟申报中心的区域布局地图。
(三)市级复核。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复核汇总,研究把关后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每个市州推荐省级大、中型农事服务中心不超过3个;省级小型农事服务中心推荐数不得超过名额分配数(见附件2)。市级在推荐农事服务中心时要充分考虑区域科学布局,避免在同一县市区、乡镇扎堆布局。
(四)省级审定。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平湖区、丘陵区、山区分类进行量化打分,择优确定奖补对象。审定结果在省级以上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认定。
四、有关要求
(一)核准新增投资
2024年1月1日以后新购新建的机具设备及配套基础设施,计入有效新增投资规模。以银行回单、微信转账记录、正规发票等资金往来凭证为准,凭证须能证明具体事项。原则上仅支持单一主体申报,涉及多个主体时,属于申报主体本身或申报主体控股股东所控股其他主体的(最多计入2家),按持股比例计入。机具可按规定办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原值计入,已获其他财政支持的设施设备等,相关资金不计入;非必要办公场所、超规模培训场所或展示场馆、与农事服务无关的厂房等部分予以扣除。
2024年以来已获得省级100万元奖补的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或省级示范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其投资计算起算时间为次年1月1日,且原有已奖补设施不重复计入。
(二)规范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服务组织申报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关系证明材料;近三年经营情况及发展计划;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及财务报表;生产设施、附属用房等权属或租赁证明;申报条件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新增投资佐证须提供银行回单、微信转账记录、正规发票等资金往来凭证(注明具体事项);设备设施权属须提供购置发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系统数据截图。
(三)严格审核把关
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程序。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上报。同一法人或同一场地的不同主体不得重复申报。对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并不再补报,并视情节轻重纳入省级农业农村领域失信名单。
(四)按时报送
请各市州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负责省级小型农事服务中心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及认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配合,联系人: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周丹丹,电话:0731-84490201,邮箱:hunanrce@163.com;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负责省级大、中型农事服务中心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及认定,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配合,联系人: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阮坚,电话:0731-85521950,邮箱:hnnjhglc@163.com。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66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第二办公楼。
附件:1.省级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申报书(模板)
2.省级小型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推荐名额分配表
3.省级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推荐汇总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6年9月20日

湘公网安备430105020005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