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省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根据《2026年全省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我厅于2026年4-6月组织开展了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抽查主要以省级权限内登记的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产品、复合肥料(备案)为主,同时对抽查产品标识标签进行了现场检查。共抽查76家肥料企业生产的肥料样品83个,合格样品79个,合格率95.2%。其中,抽查有机肥料企业60家、肥料样品63个,合格样品60个,合格率95.2%;抽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企业5家、肥料样品7个,合格样品6个,合格率85.7%;抽查复合肥料企业12家、肥料样品13个,合格样品13个,合格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肥料企业产品质量不合格。本次抽检存在4家肥料企业产品不合格,其中3家有机肥料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不合格,涉及抽检产品中的重金属等技术指标;1家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企业产品不合格,涉及抽检产品中的酸碱度技术指标(不合格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
(二)标识标签不规范。一是标注缺失问题。部分有机肥包装袋上未标注执行标准、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二是名称错误问题。部分产品通用名称标记不规范或存在错误,如湖南酵本农生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肥料包装袋上注明产品通用名称为“有机肥”;三是沿用废止的肥料标准。如长沙浩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肥料包装袋上仍标识已废止的有机肥料标准(NY525-2012);四是夸大产品功效。湖南华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包装袋上标注“含氨基酸、酵母菌”;长沙飞宇生物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肥料包装袋上标注“抗逆、抗寒、增产”。
三、有关要求
(一)迅速做好不合格产品后续核查和处置工作。有关市州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辖区内抽查不合格肥料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营门店进行严肃查处,责令其限期整改,督促其停止销售、及时收回该批次不合格肥料产品,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并将查处情况于2026年11月底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和省土壤肥料工作站。
(二)加大肥料日常监督抽查和标识标签管理工作力度。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履行好肥料管理工作职责,加大宣贯执行《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有机肥料》(NY/T525-2026)等新标准力度,强化重点时期、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肥料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将近年来抽查有不合格产品和标识标签不规范情况的肥料生产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一步加大对假冒伪劣肥料产品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抽查和整改结果应用。我厅将对相关企业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情况作为今后办理肥料产品登记、续展和变更登记的重要依据。有关市州农业农村局要全面排查不合格肥料生产企业承担有关财政补贴项目情况,将肥料监督抽查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下一年度承担相关财政补贴项目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6年全省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合格产品名录
2.2026年全省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名录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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