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事务中心举办第二期“农机讲堂”
近日,省农机事务中心举办第二期“农机讲堂”,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陈新登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讲堂采取“普法宣讲+经验分享”的形式,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一级调研员李兴华同志以《从“有机可用”到“有好机用”》为题,深度解读了《湖南省促进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重点阐释两部法律法规对全省农机化工作的深远影响与实践意义。
本期讲堂内容紧贴农机工作实际,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价值,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与业务能力,为合力抓好农机工作、助推农机发展铺下理论厚底。
一审:张海波
二审:熊德红
三审:段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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