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新产品新技术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长株潭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工作,在2015年新产品集中展示的基础上,2016年继续引进和筛选国内外镉污染耕地修复治理新产品新技术。
一、新产品新技术展示入选程序和要求
1、入选程序
报名:湖南省农业委员会网上公布新产品新技术展示方案10天内,由企业自愿申请,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
筛选:省农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展示要求对申请展示的产品及技术进行筛选。
公示:初步筛选的展示产品及技术在湖南省农业信息网公示1周,对不存在争议的产品进行展示试验。
2、签订协议
在湖南省农委备案并签订责任风险协议,并提供相关技术或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企业标准及计划销售价格等。
3、送样
免费提供试验所需(早、晚稻各15 亩)的产品或新技术支撑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省农环站要求进行包装并送至指定地点(早稻在3月25日前,晚稻在6月5日前)。产品送达后,由省农环站统一抽样送至指定检测机构检测,重金属含量合格方能参加展示试验。
二、参展产品与技术准入条件
参展产品与技术包含2015年已参展的产品及2016年新申请参展的产品与技术。
1、2015年已参展产品(条件④为强制性条件)
①2015年集中展示稻米降镉效果优于石灰,并无减产、二次污染风险的产品,可由企业自愿申请参与新产品集中展示试验与示范,进行降镉效果的稳定性验证;
②2015年稻米降镉效果超过对照但低于石灰、或减产风险>10%、或具有二次污染风险的产品,通过技术改进,其相关指标有显著改善的(需提交技术完善报告和有关证明),可进入2016年新产品集中展示;
③在以上条件1和2之外的2015年参展产品,不能进入2016年集中展示;
④用量要求不高于300 kg/亩。
2、2016年新增参展产品(满足①-③中的任意一项和第④项)
①获得省级以上登记或鉴定的新产品;
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的新产品;
③在湖南或南方稻区已经大田试验证实可使稻米镉含量降低30%以上;
④参展产品具有企业标准、且无二次污染等生态环境风险、用量不高于300 kg/亩。
3、2016年参展新技术(满足①-③中的任意一项和第④项)
①经省级以上鉴定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包含土壤淋洗、超积累植物修复、土壤稳定化等及其农艺、生态综合修复新技术;
②已获省部级科技奖的新技术,或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的新技术;
③在湖南或南方地区已经大田试验证实可使土壤有效态镉降至确保稻米镉不超的含量水平、或当季稻米镉含量降低30%以上的新技术;
④新技术需具备简单实用、经济高效、可推广性强,农民易接受等特点,且不能引起土壤质地变差等土壤环境生态风险(由省农委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达到以上条件的产品和技术拥有方,如有意向,请于2016年3月10日前至省农科院试验大楼4楼省土肥所提交申请。联系人:谢运河,联系电话:182****5422。
特此公告。
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
结构调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