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单位:湖南省农业厅
地 址:湖南省农业厅
联 系 人:王颂华
电 话:0731-84426861
二、项目名称:湖南省农业厅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09]4161号
四、采购内容: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仪器设备采购
五、合格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要求达到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2、投标人需具有主要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必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原件备查);
4、提供投标人企业法人有效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原件备查)。
5、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税务登记证影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影印件,逐页具有审计单位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
6、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加盖公章的单位社保登记证影印件(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5种保险);
(2)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7、企业有效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影印件(原件备查);
8、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以母公司资质参与投标。
9、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10、承诺履行国家关于经济合同的有关规定;
11、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2、具备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1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15、符合本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
招标采购文件在2009年9月18日至2009年10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公开发售,投标人可凭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有效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5、有效年检后的社保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7法人身份证(影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1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套,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恕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等报名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09年10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长信大酒店九楼会议室
八、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依林
电 话:0731-85161862
传 真:0731-82204733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