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坚持“四到位”抓实农机购置补贴
今年,桃江县按照上级要求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由“差额购机、省级结算”改变为“全额购机、直补到户”后,为进一步抓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该县坚持在农机购置补贴中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保障到位。县和乡镇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农机、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县财政局、县农机局和乡镇财政所、农机站均安排了专门的人员负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上半年,全县投入资金60多万元,用于配备乡镇窗口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以及必要的工作经费。同时县乡配套资金34.4万元用于插秧机累加补贴。
二是宣传到位。该县除将《2012年桃江县农机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实施方案(试行)》、《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指南》下发到村外,还将《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流程图》张贴到每个村委会、居民集中点、乡镇政府驻地、农机补贴经销商处,让广大农户能直观地了解补贴政策和操作流程。
三是程序到位。补贴程序严格按照农民全价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机具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农机具补贴窗口申请补贴,经过乡镇政府公示补贴机具信息,并经县财政、农机管理部门核实后,由县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农户补贴专户存折上。其中着重强化核实和公示,在核实环节上,要求乡镇农机专干、驻村干部、村委会负责人一起逐一上门进行核实,做到见人(本村的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然后由参与核实人员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核查表》上签字认可;在公示环节上,要求做到了公示地点醒目、公示栏目完备、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是监管到位。严把入门关。加强对经销商资质条件的审核,取消了以前的7家二级经销商;严把管理关。要求所有经销商在经营场地必须做到“三公示”:即产品价格公示、企业授权公示、经营资质公示,同时要求所有经销商必须按规定做好补贴产品的进货和销售台账登记,并由县农机部门派人驻点监管;严把抽查关。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补贴资金打卡发放前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实。今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前,该县纪检、农办、财政、减负、农机五个部门组成联全检查组,按比例抽查3000元以上机具125台,3000元以下机具147台。通过抽查,核减了两户两台不符合补贴条件的2400元补贴资金。
目前,该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共补贴机具1262台,1123户,发放补贴资金418.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