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2014年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省农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于2015年4月20日至6月10日对2014年度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整体规划实施绩效情况
(一)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14年全省共实施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共计7个,共投入农业专项资金12,300.00万元,根据各市州县各项目建设单位上报情况,基本完成了2014年度的预期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粮食总产再登600.00亿斤台阶。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全省粮食播种面积7,462.7万亩,比去年增加57.90万亩(下同), 增长0.8%;单产402.20公斤,增加7.10公斤, 增长1.80%;总产3,001.50万吨(600.30亿斤),增加75.50万吨(15.19亿斤), 增长2.60%,不仅第二次登上了600.00亿斤台阶,而且今年总产增产数量占到了全国粮食总产增产量的近1/6,成绩显著。
2、高产创建持续推进。全省各地全面开展“整万千百”梯级高产创建示范,创建规模突破1,200.00万亩,通过实行“六统”、“七改”、“1142”工程,示范区同比亩产增加35.00公斤。在湘北、湘中、湘南选择10个县市区开展了13项粮食增产模式攻关试验示范,探明了适宜品种、育秧方式、基质、秧龄、栽插方式、密度等一些长期制约机械插秧发展的瓶颈问题,“四双”超高产技术集成攻关示范片,早晚两季平均亩产达到1.064.20公斤。全省因高产创建增产8.50亿斤,占到全年粮食增产量的近6成,累计增收节支13.20亿元。
3、集中育秧再获突破。全省早稻集中育秧面积达到1,050.00万亩,比上年增加200万亩。早稻集中育秧解决了农民因缺劳力、缺技术、风险高、劳动强度大等原因而不愿意育秧的问题,减少了抛荒和直播,推进了“单改双”,促进了双季稻的稳定发展。集中育秧示范区扩大早稻面积25.00万多亩,减少耕地抛荒1.90万亩,示范区新品种应用率、秧苗素质及基本苗明显提高,早稻亩产平均增加40.00斤。
4、湘米工程取得新进展。2014年10家先进企业高档优质稻订单面积151.00万亩,较2010年增加3倍。标准化基地生产,保证了优种出优谷、优谷卖优价,农民平均每亩增收20.000元以上,五年仅10家先进企业的订单基地为农民增加纯收入12.00亿多元。
5、新型经营主体取得长足发展。今年全省流转耕地在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达到13.00万多户,比上年增长15%,耕地流转面积比上年增加17%。结合创新粮食生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农机、植保、农资、农技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得到大力培育和发展,为种粮大户和散户提供了“套餐式”或“点菜式”专业化服务。
(二)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管理
1、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建立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省农委要求各个地区成立了项目资金管理小组,调度专项资金的使用,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严禁截留、挪用和不合理支出。
2、专项资金分配方面,省农委制定了各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明确了明细资金支持的范围和资金支持额度,公开向全省广泛申报,各地区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按要求进行项目申报,经专家组对所申报的项目开展论证,从中选优立项,然后根据突出重点、兼顾发展的分配的原则,公平合理拟定资金分配方案。
3、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方面,省农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发了《湖南省农业技术服务与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5]41号),使各项专项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严禁截留、挪用和不合理支出。
二、项目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一)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2014年度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共计12,300.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所有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根据2014年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和项目单位上报情况,除了湖南省财政厅收回500.00万元种粮大户粮食奖励资金,2014年度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其他资金支出基本上按照年初计划和项目要求执行,资金支出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截留、挪用的现象。
(二)项目实施过程情况
1、制定了2014年省级财政预算农业专项项目的申报指南,指导各地科学立项及有效实施。
2、严格管理项目申报流程,设立专家组对所申报项目开展论证,从中选优立项。
3、制定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并指导各个地区依据总体实施方案和项目批复文件的要求,具体规划各个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使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
4、对开展项目进程督查,在各项目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当中,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5、加强项目验收及考评,年底结合各地自评及总站抽查情况,对项目予以考核评优。
三、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省农委落实了各个项目具体实施的主管处室,各个主管处室分别制定了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项目立项、项目技术方案的评审,强化对项目承担单位业务、技术及财务管理等措施,保证了2014年度农业产业发展专项的顺利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中各个子项的综合评分,得出2014年度农业产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得分为87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良好”。
四、主要经验
1、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制,专人负责,切实加强了对项目的管理,强化了行政推动力度。
2、制定了完善的项目申报流程,制订和印发申报指南,明确了各个项目的实施区域、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等内容。
3、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省农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发了《湖南省农业技术服务与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5]41号)。
4、强化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各个项目的实施进度,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合理的地方,确保各地按时按质的完成项目工作。
5、加强项目验收及考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吸取以前年度的经验和教训,以便更好的实施下年度的工作项目。
五、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申报审查欠规范。个别市州、县市区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审查不严,个别企业在填报项目申请表时夸大了项目所产生的预期效益,填报的主要经济指标与企业实际实情有差距,银行贷款和银行利息与企业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和银行利息不相符,新增产值、利润、税收、就业、基地、农户等相关指标填报方面不太切合实际,项目完成时实际获得的经济效益与预期目标相差甚远。
2、基地基础设施滞后。我省蔬菜基地基础设施薄弱、贮藏保鲜设施不足,抗御灾害性天气的能力差。1992年以来,由于城镇建设加快,郊区蔬菜基地严重萎缩,新扩菜地土质条件差,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甚至连基本的沟渠都没有,抵御旱涝冰雪等灾害的能力严重下降。
(二)有关建议
1、加强项目申报资料的审查。市州、县市区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申报资料的审查,在审查时,结合实际情况,核对企业填报的项目申请表相关信息,查看与项目相关的各项指标和效益相关的辅助资料,查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等。
2、加强湘米正面宣传。我省是鱼米之乡,近年来湘米品质提升、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政府应该多做正面宣传,让消费者回归理性,放心购买食用。
3、加强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对城镇蔬菜基地进一步改造升级,提高蔬菜基地的抗自然灾害能力,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让居民能吃上“放心菜”,让蔬菜产业能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