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2014年农产品加工业及村级经济扶持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函[2015]2号)精神,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2014年度农产品加工业及村级经济扶持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4年,湖南省财政预算安排农产品加工企业引导及村级经济扶持专项资金1667万元,其中农产品加工企业、村级经济及农村三产业项目资金1367万元,企业蓝色证书培训、技能鉴定项目资金3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农产品加工企业引导及村级经济扶持专项资金项目,“十二五”期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以项目建设促进我省小微农产品加工企业向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聚集,在全省发展壮大一批具有特色的支柱产业,带动农民致富,实现富民强省。通过对农村三产业进行项目扶持,农村三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培育产业基地、实施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开拓产品市场等,促进农村三产业进一步加快发展,推动全省农村三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带动全省农民就业增收。2014年,通过实施农产品加工企业引导及村级经济扶持专项资金项目,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增长16%以上,农村三产业经营收入增长18%以上。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4年度农产品加工业及村级经济扶持建设资金总额为1667万元,分三个指标文下达,分别为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贴息、农产品加工企业引导及村级经济扶持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3]212号)安排项目187个、金额935万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农产品加工企业引导及村级经济扶持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4]19号)安排项目87个、资金432万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乡镇企业教育培训费的通知》(湘财农指[2014]20号)安排项目19个、资金3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农委的相关要求,对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管理、单独核算,项目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基地建设、购买生产设备、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做到了专款专用、账实相符。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所有项目严格按照《湖南省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项目单位向县、市两级主管部门申报,进入项目库统一管理,经省农委审核确定后,由省财政下达指标文件,申报程序符合要求。项目资金由省财政拨付到市州和县级财政局,再分拨给所辖区及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账实相符。所有项目资金拨付程序规范、拨付手续齐全,均有资金安排文号、财政拨款的银行到账单据和企业收据,没有发现虚报冒领、套取资金和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引导及村级经济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由各市州主管部门进行组织、安排、检查和验收。具体包括:组织项目单位申报;组织县市区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对各县市区汇总上报的拟申报项目进行考核、评审,初步确定拟申报项目单位上报省农委,并将申报项目进入项目库管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
省农委对所有项目实行严格管理,既对项目申报进行全程管理,又要求项目进入项目库管理,全省各市州都确定了一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库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市州项目的申报、入库和维护管理,各县市区负责对项目的监督、跟踪,各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指定了项目实施的主要负责人,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建立了项目实施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了项目按期按质完成。
四、项目的主要绩效
2014年,省农委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总体部署,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通过项目带动,以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为重点,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继续保持了稳定增长态势,年初预定的绩效目标超额完成,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保增长、促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绩效报告如下:
一是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取得新突破。一是推进食物类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以举办了“全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暨湖南主食加工产品展示推介主题活动”为契机,把做大主食加工业作为振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的重要举措来抓,引导粮食加工企业、菜品预制企业、休闲食品企业顺应市场需求,更新发展理念、丰富产品种类,不断提高主食工业化水平。金健米业、广积米业、克明面业、临武舜华鸭业等5家企业被评为农业部主食加工示范企业。二是以项目带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对优势地区、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安排1667万元扶持小微农产品加工企业及村级经济组织、农村三产业项目单位274个,培训企业职工26600人,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促进150多家小微农产品加工企业成长为规模企业;争取农业部安排我省中央财政项目—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资金4000万元,重点支持新宁县、宜章县等12个柑橘主产县(市区),扶持1458个柑橘种植大户和82个专业合作社建设柑橘贮藏保鲜设施2148座,新增贮藏能力11.3万吨,全省柑橘产地贮藏条件进一步改善,初加工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引导全省各市州根据产业基础、发挥区位优势,完善农产品加工专业园区或专业板块的公共基础设施,优化园区发展环境,吸引企业入园发展,全省入园农产品加工企业10家以上的园区达到31个。2014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步入万亿俱乐部,实现销售收入10150万元(含烟草、纺织、酒类,全口径统计),同比(可比口径,下同)增长21.9%;实现利润总额380亿元,增长15.1%;上缴税金740亿元,增长13.8%;完成出口创汇22.8亿美元,增长11.2%;全省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50家,新增过亿元企业70家。
二是休闲农业发展亮点纷呈。2014年,新申报创建236家星级休闲农业企业,全省星级休闲农业企业达到700多家;新化县、麻阳县等3个县和湘潭的山那边度假村等5家休闲农业企业申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新化县奉家村等20个村申报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和中国美丽田园;积极创建休闲农业产业示范园,引导休闲农业企业集约发展、转型发展,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组织全省休闲农业企业参加2014中国中部(湖南)国际农博会休闲农业展,进一步扩大全省休闲农业产业的影响。2014年,全省休闲农业企业接待游客12700万人次,完成经营收入215亿元,增长25%。
五、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省农委落实了各个项目具体实施的主管处室,各个主管处室分别制定了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项目立项、项目技术方案的评审,强化对项目承担单位业务、技术及财务管理等措施,保证了2014年度农产品加工业及村级经济扶持专项的顺利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农产品加工业及村级经济扶持专项中各个子项的综合评分,得出2014年度农产品加工业及村级经济扶持专项绩效评价得分为89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良好”。
六、存在问题
1、个别企业在填报项目申请表时夸大了项目所产生的预期效益,特别是在新增产值、利润、税收、就业、基地、农户等相关指标填报方面不太切合实际,项目完成时实际获得的经济效益与预期目标相差甚远。
2、个别市州、县市区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审查不严,部分企业在项目申请表中填报的主要经济指标与企业实际实情有差距,市州、县市区在审查时,没有结合实际,以致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时产生误导。
七、有关建议
1、加大项目扶持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小微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全省4万多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仅安排扶持资金1367万元,支持力度太小,应进一步增加扶持资金额度,并根据财政税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农产品加工企业引导及村级经济扶持资金;
2、简化地方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加快项目资金到位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