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5-01-24 10:55  【字体:  

2024年,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部署,紧紧围绕湖南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形成依法行政工作共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落实中宣部、中组部《关于组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的通知》精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机关干部年度学法的必修课。二是全面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加强宪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24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的学习宣贯。购买配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1996—2022年)等学习资料,组织2次法律知识专题讲座,2次法律和党内法规集中警示教育;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学习近200人次。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一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农业农村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与农业农村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机制。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回应干部群众的法治关注热点。紧密结合各地各单位工作重点,突出抓好个性任务,做到任务明晰,主体明确和评估可操作,确保普法工作落实落细。三是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机制。制发年度《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和《农业农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将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评估指标范围,将述法列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建立与人大、政协对依法行政监督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三)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树牢法治政府机关形象。紧紧围绕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持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将6项许可事项赋权湘江新区管委会实施,助力打造国家新区示范区。推动农村建房“一件事”改革,申报材料由原来的11份减至4份,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个月以上缩短至11个工作日以内。编制部门权责清单,全口径梳理我厅现有行政权责,规范权力运行。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中介服务事项4项。省政务服务大厅农业农村窗口共受理、办结事项2178件,群众满意率99.9%。二是持续提高电子政务水平。制定下发《2024年优化电子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方案》,推动申请表单智能化、申请材料电子化,做到数据项“应关联尽关联、应共享尽共享”,持续提高群众办事体验。做好“湘易办”部门旗舰店设计上架工作,实现植保服务、农机证号、许可证照等信息掌上可查,充分展现农业农村部门特色。启动“农业执法通”系统二期建设,新增建设行政行为码子系统、执法公示子系统等内容,实现农业行政执法“一网通办”。三是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推动全省30个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单位)与其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结对互助,组织全省执法骨干培训9期,培训执法人员2万人次。以“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为统揽,开展以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十年禁渔等十三个领域为重点的护农专项执法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4256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2376个次,查处农业违法案件5694件,移送司法机关123件,罚没款2025.43万元,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300万元。

(四)落实依法决策施政,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一是推动立法工作走深走实。《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实施。调研、起草《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推动《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湖南省渔业条例》《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打包修正。申报2025年出台、调研立法项目3个。二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18件,组织对涉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法规规章20件,政策文件72件。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厅法律顾问单位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对100余个经济合同、项目文本及其他非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我厅经济活动依法进行。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规定,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全年检查事项24项,随机抽取执法人员6941人次,随机确定检查对象8217个,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检查结果录入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做到“无事不扰”。

(五)持续加大普法力度,营造良好法治工作氛围。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创新丰富普法形式。组织创作推广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产品,结合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开展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智慧普法,利用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形式,增强法律知识的直观性,增加普法吸引力和实效性。二是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发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积极协调农民培训资源,整合高素质农民培训、乡村治理骨干培训、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和农广助农培训工作,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纳入培训计划,推出“法律+农技”“法律+营销”“法律+电商”等实用课程,实现全省每个行政村培育一个学法用法示范户。三是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制定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作农业农村考法专业题库,组织开展年度学法考法。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村宣传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民法典等宣传教育活动。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和安排

2025年,我厅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法治工作部署要求,围绕法治湖南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为纵深推进“五千工程”和“三化五行动”,确保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大力推进农业农村地方立法。一是推动重点涉农法规出台。开展智能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立法草案的调研、起草、论证、修改等工作,推动《湖南省促进智能农机装备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出台。二是协同做好法律实施监督检查。协同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推进《湖南省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自查。三是积极储备农业农村立法项目。重点围绕水果产业发展等开展立法调研,形成调研成果,提出“立改废释”建议,做好立法项目储备。

(二)扎实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一是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全省农业执法机构“结对互助”活动,着重支持20个以上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推动各地按照全省农业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南开展建设行动,力争90%以上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符合指南要求。二是全面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质量。全力构建并推行省、市、县三级培训体系,以线上线下融合的多元化形式确保培训任务扎实下沉至县一级。重点围绕农业行政执法新形势和执法办案需求,加强基本法律知识、涉农法律知识、办案技能的执法培训。联合省司法厅、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南省委、省妇联等单位,开展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活动。三是深入开展“湘剑”护农执法行动。紧紧围绕粮食安全等中心工作,以“湘剑”护农执法行动为抓手,落实农业农村部“绿剑护粮安”行动要求,在农业投入品、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动物卫生监督、农业资源保护、农机安全、农业转基因、农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四是建立健全部门内外协作配合机制。加快推进“监管+执法+检测”多部门联合培训、联合检查、联合办案工作模式,实现监管信息和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加强与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证据认定、案件协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结果通报等工作机制,重点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行刑”衔接制度。

(三)认真做好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全面梳理建立长效普法工作机制经验做法,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做法,选树一批积极参与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新的“三定”方案,制定公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工作任务和重大项目,广泛开展面向服务对象和农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抓好已申报的2025年普法工作个性指标任务。三是增强干部法治素养。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党内法规等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要内容,开展2次以上的专题学习。组织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分众分类学法考法,做到应学尽学,应考尽考。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四是开展农村法治文化活动。通过“农民夜校”“道德讲堂”“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等活动,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农村普法宣传志愿者和文艺爱好者合办文艺节目,组建宣传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送法送文化下乡活动。

(四)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纳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在制定各项涉农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升农业行政决策质量。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完善审查机制,规范审查流程,确保文件制发不出现法律问题和违反公平竞争情形。三是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推行电子表单,做到智慧填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一网通办”平台能用、好用。开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代表企业座谈会,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明确跨层级事项审批流程,减轻群众负担,减少二次录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四是持续规范行政检查。完善省、市、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进“两库”(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实行动态维护。统筹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规范实施“双随机”抽查,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按时完成抽检任务。积极推进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五是严格落实社会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将信用理念更多嵌入行政服务审批事项,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激励,实行优先办理、容缺受理、简易程序等“绿色通道”,让经营主体切实享受到信用红利。强化对失信主体的约束惩戒,通过强制管理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督促形成诚实守信、风清气正的市场经济环境。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33574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