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创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近日,我省正式启动2013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活动,24个县(市区)被列为示范县建设单位。今年,我省将通过示范县创建辐射带动提升全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为了确保示范县建设活动取得实效,省畜牧水产局制定了《2013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省重点抓好24个示范县建设。
《方案》要求项目县设立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完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县级配齐检测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乡镇配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畜禽水产品规模养殖场(户)登记备案、产地准出等制度,健全养殖业生产经营档案,完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到岗到人。
《方案》还明确,示范县要将质量安全监管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将“三品一标”畜禽水产品全部纳入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规模健康养殖场(户)养殖档案率达到100%,养殖业投入品经营者100%建立进、销货台账,兽药经营100%达到GSP要求,养殖生产合作组织化程度达到60%以上,畜禽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每县还要培育打造1个~2个畜禽水产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