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关于举办第三期农业法治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厅决定在11月份举办执法案件研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1月19日报到,20~21日培训;地点:长沙市新天宾馆(出火车站口右转300米)。
二、参加人员
各市州、县市区分管局领导、法规科(股)长、执法支(大)队长。
三、培训内容
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案件研讨。
四、培训要求
(一)各市州农业局整理1~2个疑难案例,包括案件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理结果、难点所在等,供培训班研讨。
(二)各市州农业局推荐1个县市区在培训班作案件查处典型发言。发言材料包括:案情、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理决定及办案经过和体会等,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各市州要认真组织好县市区的培训报名工作,将参加第3期培训人员名单予以确认,于11月15日前以电子版报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李科翔,联系电话:0731-88905303,电子邮箱:4417885@163.com。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