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刊之三 2014年第24期
衡阳县强化“检测”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衡阳县打牢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基础,认真谋划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2009年以来,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未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推进项目建设,整合检测资源。衡阳县是农业部规划建设的第一批县级农产品质检站,中央投资267万元,县级财政配套69万元,购买县原种场办公楼改建实验室、办公室面积880 m2,采购进口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仪等高精度仪器设备65台套。为充分发挥检测资源利用效率,衡阳县以农业部项目为契机,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撤并县农产品和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设立副科级全额拨款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编制14名,县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检测经费,检测能力覆盖主要农产品及畜禽水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等,可独立承担本县主要农产品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监督抽查、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检测等工作任务,实现了检测资源整合。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检测水平。将加强检测技术人员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知识、实践操作技能培训作为提升检测能力的重要抓手,两年先后选派8人次参加省农业厅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技术培训,多次邀请省内外专家开展业务知识及仪器使用、维护等专题授课,每季度组织一次内部学习交流,培养精干高素质的检测技术队伍,为检测工作提供坚强的技术保障。去年,1名同志获得全省检测技术比武三等奖,县质检站获得计量认证证书,获批准农产品类、畜禽水产品类、灌溉水类、饲料类、土壤类、肥料类参数33项。
三、履行公共职能,加强检测工作。一是规范例行监测工作。例行监测以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和超市、农贸市场为对象,重点开展蔬菜农药残留速测和有机磷、有机氯类农药残留定量定性分析,旺季实行周例检,淡季实行半月例检,全县例行监测年抽检样品4000批以上,其中定量检测100批次左右。二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对县城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及蔬菜基地、生猪养殖场进行抽检。去年抽检蔬菜样品4900多批次,合格率98.31%,检测瘦肉精66批次,全部合格。三是提供委托检测服务。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建设试点,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上市前的委托检测,去年接受委托检测9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控制不合格农产品入市。四是及时通报处置。将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结果编印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工商部门进行处理。去年会同工商部门下达不合格农产品处理通知书62份。
浏阳重心下移完善监测网络建设
浏阳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完善监测网络,推行监测工作重心下移,提升检测能力,强化监督考核。
理顺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实行监管重心下移,将37个乡镇(街道)所属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学校、宾馆纳入监测范围,乡镇监管站对本辖区内蔬菜开展监测,生产基地和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开展自律性检测,实行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完善以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为主体,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为基础,生产基地和市场(超市)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明确职责,相互协调,有效运作,提高检测工作效率。市检测中心编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制定39个程序、45个规章制度和仪器操作规程、87个固定记录格式,严格控制质量活动和要求,2009年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2012年通过计量认证复审和省农业厅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
健全监测网络,提升监管能力。去年在37个乡镇(街道)监管站、29个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城区蔬菜批发市场和4个生鲜超市建立农残检测室,配备农残检测仪器设备。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实现网络化监控和信息化管理,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检测网络。同时,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和检测技术跟班学习,培养100多名一批面向基层、面向生产、面向第一线的监测人员,监管检测能力大幅提升。
公示检测数据,强化监督考核。建立检验检测结果通报公示制度,在城区14个市场和超市蔬菜销售区设立“农残检测结果公示栏”,及时公示检测结果。同时,聘请部分乡镇(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农产品质量监督员,借助社会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市农业局按月对乡镇监管站和生产基地下达检测任务,检查城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自律性检测,每月通报市级蔬菜例行监测结果和乡镇、基地检测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评先评优和项目经费下拨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