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三单位成为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日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颁发证书,授予我委属省畜牧水产局、省生物机电职院、省贺家山原种场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称号。
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各级机关、学校等创建2000家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按照国家、省里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视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机关的一项重大举措。省农业委和各创建单位都成立专门机构班子,建立了节能长效机制,完善了车辆、办公设施、用水用电、财务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使节能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公示和复核等环节,我委三个单位最终被评为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