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农业部分)听证会的通告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16-07-29 00:00  【字体: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推进我省种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拟于2016年8月15日召开《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农业部分)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立法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代表报名: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由科研院校的专家学者、有关管理部门、种业生产和经营企业、种粮大户等社会各界代表自愿报名组成。凡年满 18 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省内公民,均可报名参加听证会,在湖南省内注册的单位也可推荐人员参加。省农业委员会将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确定一定数量的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名单确定后,将于 2016年8月12日前通知本人,并告知听证会的具体内容并传送相关资料。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12日止。

三、报名方式: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省农业委员会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服务处所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科翔,联系电话:15386442226,传真:0731-84351007。电子邮箱:15386442226@163.com 。地址:长沙市教育街66号。

附件:160721-《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20160630).doc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农业部分)听证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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