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作用渐强
一是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确定了黑、吉、辽等15个省级单位为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地区,从2003年起,每年新增中央财政资金的70%以上用于这些重点地区。
二是今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计划改造中低产田1516.5万亩,其中重点地区950.4万亩。同时,继续扶持重点产业化龙头项目273个。
三是增加了投入。2003年中央财政已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81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0.9%。
四是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政策。2002年将中央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比例由1:0.98调整为1:0.82,下降幅度为16.3%。
五是通过制度,强化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2001年以来,制定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还制定了“项目评估暂行办法”等制度,修订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