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首次大规模对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评价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4-02-27 00:00 【字体:大 中 小】
产地环境(包括土壤、灌溉水、大气)质量是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基本因素。为落实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积极推进长沙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03年,长沙市农业环保部门,按照省农业厅及长沙市农业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价工作。这是长沙首次大规模对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评价。经过近一年时间,于2003年底完成了对52万亩主要农产品产地的农业环境质量的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最后形成了《长沙市52万亩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报告》和《长沙市52万亩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成果图》。调查评价范围涉及43个乡103个自然村,评价的耕地面积523743亩,共抽取土壤、水、空气样119个,检测分析数据791个,按4个等级的水、土、气综合质量标准,全市评价结果如下:清洁等级446100亩,占评价面积的85.18%,涉及24个乡77个自然村;尚清洁等级66200亩,占评价面积的12.60%,涉及15个乡19个自然村;其余为中度污染和轻度污染,计11443亩,占调查面积的2.19%,这部分面积不适合作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等农产品生产基地。
该项评价工作的完成,对指导长沙市主要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生产的科技布局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