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
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是农业部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在全国开展的一项重大工作,是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落实省政府为民办好8件实事的具体体现,对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扩大农产品出口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近年来有了新的突破。一是建立了以蔬菜、水果、茶叶中农药残留抽检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在全省设立了1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定点监测点,对其生产、销售的蔬菜等农产品定点监测农药残留及重金属等技术指标。二是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初具雏形。去年省厅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组建了湖南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长沙、常德、益阳、衡阳、怀化、邵阳、娄底、湘西自治州、岳阳和张家界等市组建了农产品质检中心,浏阳、醴陵、临湘、衡南、汩罗、湘阴等县市成立了农产品质检站,马王堆蔬菜批发市场、长沙红星农副产品大市场等14个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建立了自律性农药残留速(监)测站。三是开展了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质量抽查。去年省厅抽检种子、农药、肥料、农业环境等样品2427个。重点查处了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农药复配制剂产品。四是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强化生产者和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全省举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湘行”和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成立新闻发布会等大型宣传活动。
今年的工作目标是,全省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5%以下,其中长沙市控制在10%以下。为实现这一目标,省厅决定采取先定点,后铺开,以点带面的运作方式开展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年初省厅已在全省建立了1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对蔬菜等主要农产品进行例行监测。为搞好定点监测工作,已制定工作方案,各承担任务的质检单位要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各监测点要积极配合质检单位开展监测工作。一是各监测点由省市共建,挂牌公示。全省确定的100个监测点,覆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生产基地、生产加工企业。省厅负责对各监测点进行监督检查,各市州农业局负责各监测点的日常监测工作。为加强群众监督,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农业厅对各监测点统一授牌,进行挂牌公示。二是定期抽样分析,统一分析方法,数据统一汇总。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承抽检任务,分别于7、9月在全省各个监测点抽样两次,对蔬菜中残留的甲胺磷等13种农药和砷、铅、汞、镉4种重金属进行检测。14个市州农业局承担所辖监测点的全年速测任务,所采用仪器由省里统一配送,全年分2、4、7、9、11月5次进行抽样检测,要求各市州农业局于今年3、5、8、10和12月的每月5日前将监测结果报送省中心。三是突出重点。当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点是蔬菜、市场和市州所在城市。定点监测的主要对象是蔬菜、水果和茶叶,监测品种是各地市所在城市上市的主要农产品品种。四是公布监测结果,加强舆论监督。为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省厅将仪器分析监测结果作为各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状况的主要依据,将各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情况在省级有关媒体公布。
要开展好定点监测工作,必须在组织管理、完善制度、舆论监督、全程监控等方面下功夫。一是“政府监控与企业自律”相结合。政府监控是抛砖引玉,要生产质量安全合格产品还得靠企业自律、靠农民自律。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负责,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监测工作,加强对监测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各企业、市场要加强自律性检测工作,配备仪器设备和技术人员,做好自律性的检测工作。二是“日常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要使定点监测工作长期开展,必须将定点监测工作的一些基本做法制度化,要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是一项强制性工作,凡拒绝抽样的单位及产品,均按不合格处理。各市州农业局要切实负责日常监测工作,做到防微杜渐;省中心负责对监测点进行监督抽查,做到公正透明。三是“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各监测点要挂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731-2226516),接受质量安全投诉。同时对监测结果在省级有关媒体公布,加强舆论监督。四是“定点监测与全程监控”相结合。开展定点监测主要是为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探索经验。要全面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必须实施全程监控,同时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环境质量安全监测。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任务繁重,要全面完成这项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检测队伍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牵涉到人们生命健康安全、社会稳定的问题,要从全局、从大局的高度来抓好这项工作。当前要切实抓好检测队伍建设。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意见》(农市发[2003]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抓好省、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三级监督检验体系和市场、基地一级的自律性体系建设。对市、县检测机构要做到“三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省级是体系龙头,主要是负责国家、省级监督检验、农产品认证检验、产地认定检验,市级主要是开展区域性的产品检验,县级主要是开展本辖区内的快速检测。二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省中心负责100个点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检验,并确保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时效性、权威性。各市、州农业局质检中心负责所辖定点监测点的快速监测,并确保结果准确性、时效性。各监测点要加强自身管理,抓好自律性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三要多渠道筹集经费,确保例行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省厅这次给各市州配送了一台套农药残留速测仪,并将逐步加大对市县农业局质检机构的支持力度。各市州农业局承担日常监测任务的质检机构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投入。四要加强检查,实行目标管理。农产品例行监测是一项新的工作,省级中心将按“年初部署,年中检查,年底评比”的工作方法对例行监测工作的承担单位及定点单位进行综合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向全省公布。五要搞好部门配合,齐心协力,抓好例行监测工作。
李志纯副厅长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重大意义,因为只有认清了这个意义,我们所做的工作才能明确思路和目标,才能把工作做得实在,做得具体。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做好例行监测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例行监测工作。一是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二是全程监控,系列化管理;三是围绕优势和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品牌;四是完善保障体系,推进依法管理。最后,李志纯副厅长就如何做好今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和各个监测点,要在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完善体系、建立责任制、抓好检测制度化建设、建立检测数据档案等方面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按要求、按时、按质量完成好全年的例行监测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