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部署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5-10-25 00:00  【字体:  


  10月18日,株洲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部署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全面深化,综合配套,巩固完善,探索创新,有所突破”的总要求。

  2002年4月以来,该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面取消农业税后,进入到推进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新阶段。

  这一阶段,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加快乡镇职能转变,致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妥善安置乡镇分流人员;搞好区划调整,抓好建制村撤并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是:继续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机制;加快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校布局。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围绕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提高县乡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

  与上述三项重点改革相配套,下一阶段,还将完善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在坚决制止新债的前提下,逐步化解乡村债务。

  市委副书记刘岁文指出,开展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是关系农村上层建筑和农村经济社会领域的重大变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副市长毛爱良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长春出席会议。

株洲市部署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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