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推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农业税取消后,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部署推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今年7月,省委、省政府决定把益阳作为全省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益阳又在沅江先行试点。沅江市委、市政府按照“减轻农民负担,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整体目标,制定了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方案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方案、乡镇债务化解方案、村级债务化解方案、人员分流办法、社会保险办法等7个配套文件。
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精简乡镇个数、领导职数和乡镇机关编制数、乡镇事业单位个数及编制数。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对镇实行“核定收支基数,收入上解,支出下拔,超收分成,短收分担”,对乡、街道办事处实行“核定支出基数,收入上解,支出下拨,基数包干,完成任务有奖”,并推行“乡财乡用市管”,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权、所有权、审批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相分离,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同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比重,建立健全支农资金稳步增长机制、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总量逐年有所增长,同时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每个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按“相对集中,方便入学,扩大规模,提高效益”的原则,搞好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工作,进一步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