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五项制度确保农民工权益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6-05-09 00:00  【字体:  


  日前泸溪县积极开展劳动技能和劳动法规培训,先后举办培训班6期,并将取得电子电器维修、汽车驾驶、酒店管理、电瓶车、焊工等从业资格的1865名农民工输往广东、浙江等地。

  泸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先后出台五项措施保障农民工权益。

  一是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制度。该县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建立了两个劳务输出基地,免费培训农民工3900人,职业技能鉴定900人,新增农民工转移就业5500人。

  二是建立劳动合同制度,严格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先后督促10家国有企业、32家民营企业同农民工签订了共5600余份的劳动合同,合同签订率分别达98%和80%。

  三是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该县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该县要求建筑领域签订四方协议,建设单位按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5%、建筑企业按项目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一次性存入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并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

  四是建立安全卫生保障制度。该县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险规程和标准,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确保在建筑领域、工矿高危企业从业的500余名农民工全部参加了工伤保险。

  五是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确定农民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350元,每小时最低工资为3元。五项制度的实施,已使近20000农民工受益。

泸溪五项制度确保农民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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