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六严”打造阳光工程质量年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6-07-05 00:00  【字体:  


  2006年,湖南省东安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重点技能培训补助由去年的350元增加到500元。这是该县为打造2006年阳光工程质量年采取的一个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提高阳光工程质量,增强农民的就业技能,提高农民的就业层次和工作稳定性,该县在前两年积极探索的基础上,今年着力“六严”把住工程质量关。一是严格执行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制定《东安县200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评分标准》,对参与投标的20所学校,按培训资质、培训场地、教学设备、教材、实习基地、师资力量等指标,逐一量化打分,按得分多少择优确定了8所作为今年的培训基地。二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阳光工程政策、基地认定办法、培训基地情况、财政补贴标准、转移去向、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一周,印发《关于200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通告》6000余份,制作宣传专栏90多处。三是严格执行第一堂课制度。开班时由阳光办人员负责上第一堂课,对照学员名册和身份证核实学员身份,讲明阳光工种政策,发放代金券,并与学校签字认可代金券发放情况。四是严格执行台帐管理制度。阳光办与培训基地分别建立台帐,将学员的基本情况和培训、转移去向情况及联系方式等记载立卷。五是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实行检查验收与平常监管相分离,平常监管由阳光办负责,以经常性随机抽查为主;检查验收,由阳光办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共同进行,实行到学校、转移就业单位、学员家庭交叉检查验收培训、转移的质量和真实性。六是严格执行补贴标准。确定每人每期人平补贴320元,对学费较高、学员终生受益的技能培训提高补助标准,如汽车驾驶500元、计算机应用350元;对学费较低、培训时间较短的最低补助不少于150元。每批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及时将补贴款拨付到学校。

  该县还规定,培训基地出现培训、转移质量不高或真实性低于90%或克扣学员补贴款等现象的,对其出示黄牌警告,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的,没收押金,中止其阳光工程培训资格,并禁止其参与下年投标。

东安县“六严”打造阳光工程质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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