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为农民工撑起工伤“保护伞”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6-07-06 00:00  【字体:  


  “搭帮安装公司给我投了工伤保险,享受6级伤残待遇,今后工作、生活有了保障。”7月3日上午,衡阳市南华大学附一医院住院部内,正在办理出院手续的祁东县归阳镇农民工丁青生笑着告诉记者。3个多月前,他在一次建筑施工中不慎摔成骨折,由于招工时公司统一办理了工伤保险,公司为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现在已经痊愈。类似丁青生这样的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的,衡阳市已有12万余人。

  衡阳每年有130多万农民外出务工,劳务总收入达90多亿元。许多用工单位为降低成本,不愿为农民工买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便选择躲避、“私了”,致使农民工最基本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针对这一状况,去年以来,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衡阳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明确各类用人单位必须为招录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核定以及变更手续,并按照本地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缴纳工伤保险费。首先,该市把建筑、矿山等风险较大、职业危害较重行业的农民工参保作为突破口。目前,该市已落实52家煤矿和18家建筑企业的1.8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其次,该市劳动部门还主动与到市外省外务工的农民工签订《跟踪服务协议书》,免费为近10万农民工与当地厂矿、企业办理工伤保险,协调工伤事故,较好地解除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后顾之忧。今年4月,常宁市盐湖镇瓦文村二组村民周英桂在广东某鞋厂打工,该公司因工作安排不当,造成其右手臂断肢。经抢救后做了截肢手术,周英桂与其父母在多次要求公司补偿未果的情况下,回到家乡劳动管理站提出劳动维权申请,常宁市劳动服务部门经与公司长达半个月的反复协调,终于为周英桂争取了13.3万元的工伤补偿。

衡阳为农民工撑起工伤“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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