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项目服务办公室官员与专家检查我省IFAD项目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6-07-21 00:00  【字体:  


  6月23日至7月1日,联合国项目服务办公室(UNOPS)项目经理Mr. R•Manivannan、机构管理顾问龚廷荣先生、小额信贷顾问刘虹先生和农业顾问简小鹰先生等一行在湖南省农业厅外经中心副主任胡安邦的陪同下,对我省国际农发基金武陵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了检查。

  检查期间,检查团在张家界与省财政、信用联社及省项目办举行了会谈,在听取了省项目办项目执行情况的介绍后,就项目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交换了意见,随后,检查团一行先后深入到桑植、古丈和凤凰三县项目区,实地考察了项目已竣工的基础设施工程,与县项目办、财政局和农村信用联社及项目乡镇项目办、信用社负责人,以及项目农户进行了座谈。检查团在和我省各项目单位反复商谈后,形成了《IFAD483项目UNOPS检查团备忘录(初稿)》。检查团对各级政府及项目办提供的合作与热情周到的接待表示衷心地感谢。

  检查团在《备忘录(初稿)》中明确指出,国际农发基金会已于2005年12月批准了IFAD483-CHA项目的延期和贷款重新分配方案,项目办所提交的提款报帐申请正在审批中,只要符合程序,手续齐全,项目财务管理良好,项目将不会遇到较大的财务限制因素,相应数量的项目贷款将会很快拨付到特别帐户中。项目的结束日期和关帐日期分别为2007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

  为确保项目在2007年6月底前全面竣工,检查团还特别提醒和建议如下:一是项目办要加快提款报帐速度,只要达到最低提款报帐金额标准,就应提交提款报帐申请;二是要根据贷款协议4.06条款的要求,按时向UNOPS和国际农发基金会提交项目年度审计报告;三是原来由各级财政部门发放到项目农户的贷款必须在2006年底以前全部回收,并在10月底前向UNOPS提交有关信贷现状的报告,2007年6月底前必须将已回收的贷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项目活动;四是项目小额信贷资金由县农村信用联社承贷承还,并在2006年7月底前由县财政局与县农村信用联社签订一份"关于补充贷款协议的实施意见";五是认真做好项目监测与评价工作,尤其要将监评工作的重点放在评价上,认真收集项目在成果与影响方面的数据。

联合国项目服务办公室官员与专家检查我省IFAD项目

10572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