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9月27日,浏阳市农业局在市农技中心大楼召开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大会,标制着浏阳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今年5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年40号),文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五年多来,我国农作物种子(以下简称种子)产业发生了重大变化,种子市场主体呈现多元化,农作物品种更新速度加快,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但是,由于我国种子产业仍处在起步阶段,种子管理存在体制不顺、队伍不稳、手段缺乏、监管不力等问题,一些地区种子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损害了农民利益,影响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增收。因此,改革和完善种子管理体制,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实施指导性的意见。
文件要求:将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剥离出去,实现人、财、物的彻底分开。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行政管理工作。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与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分开工作要在2007年6月底之前完成。到期未分开的种子生产经营机构,自2007年7月1日起,不得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再向其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核发营业执照或办理年检,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贷款,财政、发展改革、农业等部门不得安排项目和提供资金支持。同时要求做好政企分开的善后工作。
浏阳市种子公司成立于1977年,为全市水稻良种的推广,特别是杂交水稻的推广,提高水稻单产总产,增加农民收入作出了巨大的成绩,1989年浏阳县被列为全国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县。但由于社会的发展,已经不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浏阳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浏阳市农业局在国务院文件下发后就着手市种子管理体制的改革,成立了“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制定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和协调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同时成立“种子公司体制改革实施小组”,具体负责市种子公司的体制改革工作。种子公司在岗人员从2006年10月1日起全部放假。
改革大会上,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年40号),并宣读了农业局和农技中心的有关文件,副局长李应忠作了动员报告,书记周瑞明作了重要讲话。会后,全体员工表示理解和支持本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