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2006年杂交稻种子收购工作稳步进行
一是严格执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凡是未经主管部门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一律不得在境内生产经营种子,违者依法严厉查处;
二是坚持“谁生产、谁收购”的原则,种子收购由持有生产许可证并组织基地制种、农户生产的单位按合同收购,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到生产基地抢购、套购种子;
三是严把种子收购质量关,由于受洪灾影响,今年我县制种基地种子质量均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各种子生产企业要诚实守信,不得借机压级压价,不得打白条损害农民利益,必须依合同按国家标准收购;
四是督促制种农户积极交种,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制种基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收种期间的协调工作和制种农户的思想工作,动员和督促制种农户积极交售种子;
五是加大种子收购管理力度,县农业局组织种子管理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长期蹲守在各制种乡镇,协助各种子公司收购,维护种子收购秩序,并设立了举报电话,严厉打击扰乱收购秩序的不法行为。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收购入库优质杂交稻种子90余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