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7-02-06 00:00  【字体:  


  为了进一步宣传和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安排部署,我市农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近日,市农业局两次组织执法人员到市城区及近郊的一些相关企业、单位进行检查,先后检查了8家超市4家加工企业3个蔬菜生产基地以及七星农产品批发市场、华天宾馆和湘南学院。执法人员对企业的蔬菜进行了抽检,共抽检了12个蔬菜样,农药残留含量全部合格;对各企业普遍存在的生产经营档案不够健全和包装标识不够规范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冒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这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的主要内容是两个方面:一是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资质条件,查阅资质证明、经营档案等资料。二是查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七种违法行为,即生产经营主体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行为、农产品包装标识不依法规范的行为、生产者未建立生产档案的行为、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行为、农产品违法使用添加剂的行为、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三十三条所列禁止销售农产品的行为、破坏污染农产品产地环境的行为。重点是检查经营农产品的超市、土特产商店、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等。(郴州市农业局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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