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出台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1月29日,邵阳市正式出台了《邵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规定:基本建设项目涉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收的,由项目单位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总造价的3%向市政务中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窗口缴纳(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对没有缴纳的项目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处以5000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从项目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全额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同时向施工企业依法追缴。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经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企业资质和个人从业资格审查时候,实行一票否决。该实施办法将从源头上有效治理和预防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进一步确保全市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