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东安: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7-04-12 00:00  【字体:  


  东安县农业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采取五项措施规范农药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其五项措施是:

  一是严格执行农药经营资格审查制度。前段时间以来,该局对全县160余个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经营资格审查,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严格审查,合格的颁发《农药经营资格审查合格证》。

  二是认真落实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制度。该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利用农闲季节,对全县210名农药经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农药业务和技术知识培训,提高了农药经营人员的素质和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三是逐步完善农药经营账卡管理制度。该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农药经营单位实行台账管理,建立了经营单位管理档案,要求每个农药经营单位推行“农药销售信誉卡”,实行农药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

  四是扎实推行农药经营单位农药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各农药经营单位负责人与该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签订承诺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储、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各种农药,不销售假劣农药、不销售无证农药,自觉接受社会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守法经营。

  五是切实开展诚信守法经营评比活动。在2005年、2006年农资诚信守法经营评比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比方案,打击违法经营,鼓励支持诚信守法经营单位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年末对诚信守法单位进行表彰,颁发“农资经营诚信守法先进单位”奖牌。

永州东安: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1057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