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已达4900万 农民可在本县范围择医就诊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7-04-17 00:00  【字体:  

  到2008年,湖南要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总体参合率稳定在80%以上。这是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获悉的。根据部署,今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可在本县范围内持合作医疗证自行择医就诊。

我省自2003年在涟源、花垣、长沙、华容、桂阳5个县(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到去年底,试点范围已扩大至43个县(市、区)。今年,我省又新增56个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覆盖农业人口达4915.67万,农民参合率由2003年的60.7%提高到了2007年的81.94%。

根据部署,我省将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政策调整力度,提高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年内累计住院封顶线原则上不低于15000元,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60%,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45%。

会议还指出,为方便群众就医,今后,参合农民在本县范围内持合作医疗证即可自行择医就诊,农民出院时,应尽可能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结算费用,再由定点医疗机构定期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结算。

省卫生厅昨日透露,从5月1日起,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按照规定,今后,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擅自降低补偿标准的,将责令其退还多收款项,擅自提高补偿标准部分将由该机构自行承担。

根据该办法,从5月1日起,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对参合病人的临床用药应当优先在基本药品目录范围内选择,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药品目录的自费药物,应告知病人或其家属,并经其签字同意。

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已达4900万 农民可在本县范围择医就诊

1057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