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六措”并举规范农村低保工作
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最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衡阳县从“六个方面”着手规范农村低保管理。
一是坚持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落实“三榜公示、三级审批”的工作制度,并设立公示栏、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实现人民群众有效监督,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坚持“五不审批”,把好入口关。不是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的不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不审批;不符合程序的不审批;资料和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审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审批。
三是坚持抽查核实,把好复审关。落实入户调查核实,查看民主评议记录及公示情况,听取群众不同意见。乡镇入户调查率做到100%,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到乡镇抽查面不低于30%。
四是加强资金管理,把好发放关。县财政、县民政、各乡镇设立低保专户,实行低保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做到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
五是强化动态管理,把好检查关。坚持季度检查、年度审核、随机抽查的制度,真正做到动态管理,不间断对低保工作的监督。
六是强化档案管理,把好制度关。为低保户建立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不断完善低保对象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社会公示、信访接待、动态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以制度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