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耕地抛荒“系统法”
时下,由确保粮食安全引发的对耕地抛荒问题的关注,已成为湖南乃至全国的热点话题。然而,对于如何防止耕地抛荒,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最近深入到11个县市区调查,从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中,悟出了一个道理:防止耕地抛荒,必须实施系统方法。
引发耕地抛荒问题原因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决定防止耕地抛荒必须采取系统的方法。按照经济发展运行规律,耕地抛荒是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现象,其背后孕育着新的生产力的出现,是时代发展和前进中出现的问题。造成耕地抛荒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据11个县市区99个村的调查,现有耕地15.1万亩,其中水田面积为12万亩,旱土面积为3.1亩。抛荒耕地面积3313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18%%。其中缘于自然灾害不能耕种的占一半以上;缘于因弃农从商、从工,劳动力缺乏的占两成以上;其余则为缘于水利条件差弃耕,或人为造成环境破坏和污染不能耕种。
而这些除了自然原因外,首先是农民分散经营,缺乏引导其土地流转的外在动力和机制。一些地方农民到城里打工后,土地自发种植,种不种无人管理。其次是农业劳动生产率低,缺乏推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条件和有效措施。在一些人均不到1亩地的地方,按目前劳动生产率水平,完全可以避免抛荒,可仍然有人为抛荒现象。再次是农业比较效益低,缺乏激励的农民生产政策机制。中央的“两免四补”政策确实很好,农民非常拥护,但在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方面作用有限。
防止耕地抛荒“系统法”,是解决耕地抛荒的良法。一是依法保护好环境与资源。防止违法乱开乱采,保护好自然环境,避免自然灾害致使耕地抛荒。二是依法组织农民土地流转。对外出打工无力耕种或家庭无劳力耕种的农户,乡村组织要引导其耕地依法流转,避免因劳动力转移而耕地抛荒。三是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制订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农机服务队,帮助农民耕地、播种、收割,提高劳动生产率,避免因局部劳力紧张而致使耕地抛荒。四是制定激励政策。按照市场规律,合理确定农产品价格。同时制订激励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调动农民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土地利用率的积极性。五是引进社会力量开发抛荒地。对于因自然灾害致使农民不能恢复生产的土地,可以在保护农民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引进社会力量进行开发,避免因暂时缺乏开发条件引发耕地抛荒。六是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强化对农民的信息服务,向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引导农民依据市场供求状况,发展生产,避免生产盲目性,提高收入水平。强化对农民的科技指导,指导农民科学用种、用肥、用药,节本增效,促进农民提高生产积极性,避免农民生产受挫引发耕地抛荒。七是扩大农业保险范围。使农业生产风险得到规避,农民利益得到保护,避免耕地风险性抛荒。八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水利条件,确保旱涝保收,避免耕地季节性抛荒……总之,防止抛荒切莫简单用事,切莫违法操作,切莫强迫命令。只有运用系统的科学的方法来解决,才是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