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农用机动车换“管家” 16640名驾驶员需换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7-09-17 00:00  【字体:  


  9月16日,从长沙交警支队获悉,长沙市18455台农用机动车和16640名驾驶员正式由市农机监理所移交至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农用运输车由交警部门全面接管,并重新换发2004版机动车驾驶证。据悉,今年8月1日起,农机部门已不再受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的交通事故,统一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处理。
  
  此次移交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即市、县农机部门向同级公安交警部门移交。其中城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牌证管理职能(包括3千余台车辆档案和2千余名驾驶员档案)将移交给相邻二县,以湘江河为界,即河西岳麓区移交至望城县公安交警部门,河东芙蓉、天心、开福、雨花四区移交至长沙县公安交警部门。
  
  记者从支队车管所了解到,今后凡是办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新车入户手续的,须到车主所属县区交警大队办理。农机部门原办理的三、四轮农用运输车牌证在移交后继续有效,车主可以继续使用。对因办理转移、变更、补发牌证业务需要或是车主申请换发牌证的,车主到所属县区大队提出申请,可换发为“九二”式机动车号牌,补发登记证书。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须每年到县区交警大队办理定期检验业务,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并在行驶证上加盖检验合格条章。

长沙农用机动车换“管家” 16640名驾驶员需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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