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农民负担实行“总额控制”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7-10-24 00:00  【字体:  


  湘阴县南湖洲镇农民李大福家4个人,已按照每亩20元的标准上交了共同生产费,没想到的是,村干部10月中旬退给了他40元钱。原来,村里接到了县里通知,今年的共同生产费标准降了,每亩只要10元钱。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湘阴县今年对农民负担实行“总额控制”。全县农民仅有的两项负担中,共同生产费降为每亩10元;“一事一议”人均筹资不超过15元,筹劳不超过3个工作日。

  近年来,湘阴县不断取消和降低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加大县财政投入和向上级财政争取支持的力度,农民的收费只剩下了共同生产费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这两项。其中,共同生产费主要是排渍电费和堤防维护费。以前,由于排渍和修堤任务重,湘阴农民共同生产费曾高达每亩50多元。去年,该县共同生产费统一降低到了每亩20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本是由村里组织、农民自发筹集的用于修路、修堤等事项的资本和劳力,今年,湘阴县对这一块也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各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的农民负担方案要由县减负办集中审批。新泉镇办事处打算修红旗路,原方案人均筹资10元,共收12.1万元,已经收取了3.6万元。县里获悉这项“一事一议”筹资没有完全按农民自愿的原则进行筹集,否决了这个方案,已收取的3.6万元退回农民。城西镇东垸村拟进行疏浚水渠筹劳,人均筹劳3个工作日。县时审批时发现,实施该项工程,人均筹2个工作日就够了,结果人均只筹了2个工作日。

  由于实行了“总额控制”,湘阴县今年农民负担较去年又有了大幅下降。全县34个乡镇、403个行政村,筹劳人均不到1.5个,大大低于省、岳阳市核定的标准。有2个乡镇农民负担为零,104个村没有筹资,240个村没有筹劳。全县农民负担总额1400多万元,人均25.1元,比上年减少820多万元,减少了36.8%。

湘阴农民负担实行“总额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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