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解决耕地抛荒出硬招
一是组织在家农民代耕代种。由乡镇场在3月底到户、到丘做好登记,对已抛荒和可能抛荒的耕地,组织在家农民代耕代种。代种耕地的各项补贴由代种农户领取,县政府另外给予每亩10元的补贴。
二是对乡镇场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措篱不力造成耕地抛荒的乡镇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行责任追究。抛荒耕地2%,给予黄牌警告,年终不能评优;抛荒耕地3%,给予诫勉谈话;抛荒耕地达到5%,给予降职处分。
三是对行政村实行经济处罚。对造成耕地抛荒的行政村实行经济处罚,对抛荒50亩的村,处罚500元;抛荒100亩的,处罚1000元;抛荒200亩的,处罚5000元;抛荒300亩的,处罚10000元。
四是采取“预防性”督查办法。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组分别在4月份、7月份和10月份组织3次督查,以预防出现耕地抛荒现象。4月份插早稻时和7月份插晚稻时,若发现抛荒耕地,责令所在乡镇场立即组织人员代耕代种,秧苗由县领导小组或乡镇场负责调剂。10月份核实抛荒耕地后,年终处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