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出台《意见》推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4月29日,省政府出台《推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全省生猪产业的发展目标,要求各地坚决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构建现代生猪产业体系,加快生猪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明确,到2010年,全省生猪年出栏量达到8500万头,生猪产业产值达到1500亿元以上。优质良种猪比重达到95%%以上;生猪规模养殖比重达到50%以上;现代屠宰加工比重由目前的12%提高到30%以上。
《意见》提出,大力转变生猪产业发展方式。重点扶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建设,促进生猪养殖向规模化发展。到2010年,全省扶持建设1000个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的标准化健康养殖小区,10000户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户(场),并加大扶持调出大县生猪生产基地建设,加快生猪优势产业带建设,做大做强生猪加工龙头企业,推进生猪产业化经营。
《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生猪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监管、饲料供应、信息服务体系。在全面落实对饲养能繁母猪户(场)的补贴政策基础上,全省新建和扩建年产万头以上种猪场50个,在国家扶持的生猪调出大县重点建设300个生猪人工授精站,完善“原种场—原种扩繁场—种猪生产场—人工授精站”四级良种繁育体系。切实抓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疫病的强制免疫。严格执行生猪产品及饲料、兽药的市场准入制度,开展以打击“瘦肉精”为重点的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